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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士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22-04-1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富士莱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
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92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0,703.6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0,313.5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49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
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               17,000.00          17,000.00
  2       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0          20,000.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67,000.00          67,000.00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启动至今,由于大宗原材料及
人工成本上升、生产设备升级、安全环保要求提升、优化调整设计等因素影响,
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以更合理、有效的利
用募集资金,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本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
具体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拟调整后
        项目名称         原项目投资总额                         差异金额        差异比例
                                              投资总额
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
                                17,000.00         17,955.01          955.01         5.62%
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0         20,000.00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               -
         合计                   67,000.00         67,955.01          955.01        1.43%

      公司拟将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 17,000.00 万
元调整为 17,955.01 万元,增加 955.01 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本
次所有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 67,000.00 万元调整为 67,955.01 万元,增加 955.01
万元,增加比例为 1.43%。
       2、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公司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拟调整后
 序号         投资构成       原项目投资金额                       差异金额
                                                 投资金额
  一      建设投资                 12,000.00        17,955.01         5,955.01
  1       建筑工程费                2,426.00          4,366.83        1,940.83
  2       设备购置费                8,274.00        10,163.59         1,889.59
  3       安装工程费                  800.00          2,156.96        1,356.96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00.00          1,267.63          767.63
  二      铺底流动资金              5,000.00                  -       -5,000.00
            合计                   17,000.00        17,955.01           955.01

       公司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由 12,000.00 万
元调整为 17,955.01 万元,增加 5,955.01 万元,增加比例为 49.63%,主要系建筑
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增加所致。

       建筑工程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建筑主材如钢铁、商品混凝土等及人工成本上升,
同时相关配套工程投入增加所致,此外,考虑到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和产品管线布
局,研发中心的建设规模以及功能需求亟需提升,因此单独实施了研发中心募投
项目,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中原计划建设的研发中心不再实
施。

       设备购置费增加主要原因是为开拓欧美市场,反应釜等设备标准提高;安全
环保要求提升,自动化仪表增加,环保治理设施增加等。

       安装工程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安装工程费一般按照设备购置费 10%进行预估,
因设备购置费增加导致安装工程费增加,同时设备安装过程中辅材以及人工成本
等大幅上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环评、安评、设计等各项咨询费用提
高,以及增加安全性、检测技术服务费等。

       公司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除上述内部投资结构变化外,
该项目投资总额也增加了 955.01 万元,增加比例为 1.43%。但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保持不变,仍为 17,000.00 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新冠肺炎疫情
反复、产业形势变动和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公司对未来产品管线布局以及研发
中心技术开发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适时对研发项目进行调整,项目的技术路径、
设备选型、研发团队建设等方面也不断调整优化,因而研发中心所需的建设周期
相应延长。

    为了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自身实际运营情况,在综合考虑募
投项目整体技术创新需求的基础上,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将该募投项目预计完成
时间将推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五、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
的影响

    本次公司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
的调整及研发中心实施进度的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
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
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系公司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
药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优化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
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
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
施进度。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公
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
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
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2、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
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
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