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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士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3-16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士莱

保荐代表人姓名:卞加振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绍政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葛绍政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3 月 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
营、管理场所;(三)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
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        √
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提交一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
(三)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并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
(三)提醒并督促公司及公司股东关注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卞加振                    葛绍政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