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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士莱: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301258          证券简称:富士莱             公告编号:2023-022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
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 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富士莱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 自律监
管措施各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各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富士莱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000728.SZ)、金禾实业(002597.SZ)、金
春股份(30087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富
士莱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螳螂(002081.SZ)、莲池医院(831672.OC)
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能康,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
富士莱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毛伟,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富
士莱提供项目质量控制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欧普康视(300595)、常青股
份(603768)、司尔特(002538)、博俊科技(30092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孙能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毛伟
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业务规
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
费。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公
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基于客观、独立判
断立场,对该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的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
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我们同
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
责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
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
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