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巴雅尔、余乐、刘 洋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 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监事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 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 见》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 巴雅尔 余 乐 刘 洋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