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3-01-19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2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7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7,57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8元/股,
于2022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
本由22,722.3182 万股变更为30,297.3182 万股。
二、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军、沙越夫妇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
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
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
人承诺锁定的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北京恒易伟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易伟业”)、张玉林、沙初犊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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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
上述承诺。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
人/本企业承诺锁定的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公司股东林耀武、张喜林、王建明、刘时权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
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
人承诺锁定的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张军、张玉林、林耀武、张喜
林、王建明和刘时权同时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25%;在本人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
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
三、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16日上市,自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9日,公
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13.28元/股,
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根据上述承诺,相关股东持有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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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在原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 延长锁定
与上市公 直接持 原股份锁
股东名称 数量 数量 持股 期后到期
司关系 股比例 定到期日
(股) (股) 比例 日
通过恒易
控股股
伟业间接
东、实际 2025年 2026年
张军 45,974,306 持有 15.17% 6.50%
控制人、 12月15日 6月15日
19,699,940
董事长
股
通过恒易
控股股
伟业间接 2025年 2026年
沙越 东、实际 31,172,221 10.29% 0.08%
持有 12月15日 6月15日
控制人
249,600股
北京恒易
伟业企业
实际控制
管理合伙 2025年 2026年
人控制的 27,840,000 - 9.19% -
企业(有 12月15日 6月15日
企业
限合伙)
注
控股股
通过恒易
东、实际
伟业间接 2025年 2026年
张玉林 控制人的 11,384,603 3.76% 0.17%
持有 12月15日 6月15日
关联方、
500,000股
董事
控股股
东、实际 2025年 2026年
沙初犊 4,069,522 - 1.34% -
控制人的 12月15日 6月15日
关联方
通过恒易
董事、常
伟业间接 2023年 2024年
林耀武 务副总经 12,000,446 3.96% 0.17%
持有 12月15日 6月15日
理
500,000股
董事、副 2023年 2024年
张喜林 4,501,588 - 1.49% -
总经理 12月15日 6月15日
通过恒易
伟业间接
董事、总 2023年 2024年
王建明 478,469 持有 0.16% 1.15%
经理 12月15日 6月15日
3,499,200
股
通过恒易
财务负责
伟业间接 2023年 2024年
刘时权 人、董事 - - 0.16%
持有 12月15日 6月15日
会秘书
499,200股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军、沙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玉林、林耀武、王建明、刘时权通过恒
易伟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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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新环保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
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华新环保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
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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