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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环保: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现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2-01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7


                             华 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华
  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内蒙古”)进行增资、使用
  募集资金 8,5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华新蒙正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新蒙正”)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增资后,公司仍持有上述两家公司100%
  股权。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7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7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13.28元/股,于2022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5,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80,587,520.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372,479.6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77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12月12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拟投入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         内蒙古华新         23,000       20,000

  2               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            华新蒙正           9,450        8,500

  3        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    云南华再           6,875        2,500

  4                  补充流动资金                华新环保          20,000       20,000

                                  合计                             59,325       51,000


      为使得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 目的开

展,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内蒙古”)增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以实施募投项目、

内蒙古华新蒙正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蒙正”)增资 8,500 万元人
民币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华新内蒙古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2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丰镇市氟化工业园区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张军
股东构成              华新环保持股100.00%
                      通过物理工艺对电视、电脑、冰箱、空调、洗衣机、打印机、手机及其
                      他电子产品回收并通过物理工艺拆解、破碎和分选;回收和处理印刷电
                      路板、电子污泥、电子垃圾;工业危险废物回收、贮存、处置;(凭许
                      可证经营 );环保设备的设计和开发、技术咨询和转让;环保知识推
                      广与培训;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专业承包;销售家用电器;承办展览
经营范围              展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废旧塑料加工技术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再生资源(含废旧物资,不含报
                      废汽车等需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回收;废五金、废金属、报废电子产
                      品、废线路板销售;报废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废造纸原料、有色金属粉
                      末、合金及压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仓储
                      服务;废旧电机、压缩机拆解加工。
主营业务              电子废弃物拆解与危险废物处置业务

   (2)财务状况

       华新内蒙古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6.30/2022 年 1-6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62,812.30                     42,802.26
       净资产                                26,255.27                     23,461.54
       净利润                                 4,683.09                      9,288.55
      注:以上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华新蒙正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9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工业园区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余乐
股东构成            华新环保持股100.00%
                    固体废弃物与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处置、利用及开发;再生包装
                    桶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废弃物处置设施的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及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电动车、废旧蓄电池、废旧润滑
                    油,废旧切削液及废旧乳化液的回收及仓储
主营业务            拟开展危险废物的焚烧和物化业务

   (2)财务状况

     华新蒙正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6.30/2022 年 1-6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106.99                        105.17
           净资产                               106.97                        105.16
           净利润                                 1.82                            3.76
  注:以上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华新内蒙古、华新蒙正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于本次增资到达上述全资子公司账上后一个月内与上述全资子公 司、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具体 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程序
   华新环保于2023 年 1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
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新绿源(内蒙古)
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20,000万元人民币以实施募投项目、内蒙古华新蒙正固体废
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增资8,500万元人民币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二) 监事会审议程序
    华新环保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3万t/年焚烧处置
项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为使得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开展,
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新内蒙古增资20,000万元人民币以
实施募投项目、华新蒙正增资8,500万元人民币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助于募投项目的实
施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新内蒙古和华新蒙正增资是基于 募投项目的
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现 募投项目的
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