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06156 号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环保公司)截 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 项说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新环保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华新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不存在重大 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华新环保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华新环保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 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华新环保公司以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报告仅供华新环保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37 号《关于同意华新绿源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华新环保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7,57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3.28 元,应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005,96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5,090,566.04 元, 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款人民币 940,869,433.96 元,已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由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华支行开设的人民币 账户 319472983836 账号 740,869,433.96 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开设的 人民币账户 1101040160001480515 账号 200,000,000.00 元,上述实收募集资金款中再扣 除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 含税)合计人民币 15,496,954.3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5,372,479.60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 (2022)第 110C000776 号《验资报告》。 二、 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 金投向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 华新内蒙 230,000,000.00 200,000,000.00 3 万 t/年焚烧处置项目 华新蒙正 94,500,000.00 85,000,000.00 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 云南华再 68,750,000.00 25,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华新环保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合计 -- 593,250,000.00 510,00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 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的专 项账户中。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 19,325,216.66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实际投入时间 2020-10-13 至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 16,873,616.66 2023-2-28 2020-10-13 至 3 万 t/年焚烧处置项目 2,000.00 2023-2-28 2020-10-13 至 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 2,449,600.00 2023-2-28 合 计 19,325,216.66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有权审批机关备案。备案情况如下: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已取得由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华新 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华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的说 明》(丰发改函字[2020]47 号),以及由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华新危 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乌环审[2020]31 号)。 3 万 t/年焚烧处置项目已取得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内蒙 古华新蒙正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3 万 t/年焚烧处置项目核准的批复》(乌发改批 字[2020]65 号),以及由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华新蒙正固体废 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3 万 t/年焚烧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乌环审[2020]8 号)。 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已取得由昆明市东川区工业和科学技术信 息化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序号 5301132020020173),以及由昆明市生 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出具的《关于对<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昆生环(东)复[2020]19 号)。 2 四、 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本公司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7,638,463.81 元,故本次拟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自筹资金实际支付金额 需要置换金额 80,587,520.40 7,638,463.81 7,638,463.81 注:本公司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80,587,520.40 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时 已按照不含税金额扣除承销费 65,090,566.04 元,2022 年 12 月 28 日募集资金账 户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 3,726,415.08 元,2023 年 2 月 16 日募集资金 账户支付信息披露费用 3,141,509.43 元,剩余的信息披露费用 990,566.04 元,后 续会直接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总额扣除上述各项费用后余额 7,638,463.81 元为前期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需要全部置换。 五、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情况比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说明书承 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差异说明 诺投资金额 投入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 200,000,000.00 16,873,616.66 项目尚在进行中 3 万 t/焚烧处置项目 85,000,000.00 2,000.00 项目尚在进行中 根据生产计划逐步 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 25,000,000.00 2,449,600.00 对其进行改造中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 尚未开始 合 计 510,000,000.00 19,325,216.66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