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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环保:华新环保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07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作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2022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我们对历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了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李辉           3          0             3           0         0          否          2
王红           3          0             3           0         0          否          2
郑俊果         3          0             3           0         0          否          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我们分别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任
职。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提
名委员会,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制度,
对公司管理层提供的财务状况、内控管理情况、薪酬与考核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作为专业委员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具体出
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参加       实际参加    应参加      实际参加      应参加      实际参加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李辉               2            2            1         1                 -           -
    王红               2            2            -         -                 1           1
    郑俊果             2            2            1         1                 1           1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聘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绿洲新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2月21日 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三次会议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绿洲新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7日    第三届董事会年第四次会议 关于2022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重视公司上市前后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我们积极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多方面地了解,并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提
   出合理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培训及学习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尤其是涉及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
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
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的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22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经自查,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则及
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和运作情况,督促
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辉、王红、郑俊果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