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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邦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22-06-29  

                        证券代码:301266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9,322,076.5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5,532,063.60 元,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
币 84,854,140.14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98,360,000.0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611,988,162.8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苏公 W[2022]B061 号)。公司
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光伏焊带 13,500 吨建设项目             30,689.68                 28,057.6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674.87                  5,674.87
      3     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2,929.50                  2,929.5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9,294.05                 46,661.98


      三、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依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人民币 79,322,076.54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5,532,063.60 元,合计金额人
民币 84,854,140.14 元。上述金额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2]E1401 号)。
      1、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79,322,076.5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已投入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号                                                         金额
       年产光伏焊带 13,500 吨建      306,896,800.00
 1                                                        63,556,159.55        63,556,159.55
       设项目
       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         29,295,000.00
 2                                                        15,765,916.99        15,765,916.99
       项目
              合计                   336,191,800.00       79,322,076.54        79,322,076.54
      2、用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6,371,837.19 元(不含税),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5,532,063.60 元,本次拟
置换人民币 5,532,063.6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1    保荐费                             2,000,000.00           2,000,000.00
  2     审计费                               1,500,000.00         1,500,000.00
  3     律师费用                             1,800,000.00         1,800,000.00
  4     其他上市服务费、登记费等               232,063.60           232,063.60
                 合计                        5,532,063.60         5,532,063.6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
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
币 84,854,140.14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
币 84,854,140.14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84,854,140.1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
公 W[2022]E1401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
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