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2-10-25
证券代码:301266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码:2022-031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黄诗忠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黄诗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
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黄诗忠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诗忠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征集事项的意见及声明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诗忠,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
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仲裁。
2、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征集人不是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本次征集事项不存在任何
利害关系。
4、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征集人的声明
本人黄诗忠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仅就本公司计划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
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
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
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
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宇邦新材
股票代码:300213
法定代表人:肖锋
董事会秘书:林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 22 号
邮政编码:215104
联系电话:0512-67680177
传 真:0512-67680177
互联网地址:www.yourbest.com.cn
电子信箱:ybdshbgs@yourbest.com.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4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告编号:2022-030)。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1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
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并请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
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 22 号
收件人:林敏
邮编:215104
电话:0512-67680177
传真:0512-6768017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
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
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
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
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
失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黄诗忠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黄诗忠作为本人/本公司代理人,出席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
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1.00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
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2.00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
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3.00 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
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
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