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新材”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对宇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股份概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51 号)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为 2,60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 78,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4,0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4,658,19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3.71%;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79,341,80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6.29%。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 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1,341,80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限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可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 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1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根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 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 网下发行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 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 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8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287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41,80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发行 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 剩余限售股 限售股类型 数量(股) 本比例 售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 1,341,806 1.29% 1,341,806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股)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9,341,806 76.29 -1,341,806 78,000,000 75.00 首发前限售股份 78,000,000 75.00 - 78,000,000 75.00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1,341,806 1.29 -1,341,806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658,194 23.71 1,341,806 26,000,000 25.00 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 12,048,194 11.58 1,341,806 13,390,000 12.87 2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股) 数量(股) 占比(%) 网上发行股份 12,610,000 12.13 - 12,610,000 12.13 三、总股本 104,000,000 100.00 - 104,0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宇邦新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