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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厦眼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4-26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3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年 4 月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苏庆灿                董事长               因个人原因被留置                陈凤国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
       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华厦眼科                                   股票代码           30126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曹乃恩                                   沈石华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 999 号              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 999 号
传真                                0592-2108895                             0592-2108895
电话                                0592-2108975                             0592-2108975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huaxiaeye.com                zhengquanbu@huaxiaeye.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概述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实施《“十四五”全国眼

       健康规划(2021-2025 年)》的关键之年。作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华厦

       眼科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宏观环境变化,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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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目标,围绕战略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引育、医疗质控、服务提升等方面,

优化组织架构、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稳中求进,

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13 亿元,同比增长 24.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66 亿元,同比增长 29.60%;门诊量超 186 万人次,同比增长约 21%;手术量

超 37 万例,同比增长约 2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73.7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56.55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一是公司坚持“内生增长+外延并购”发展战略,加快完善全国眼科医疗服务网络布局,

业务体量逐年攀升,规模效应持续显现;

    二是包括白内障在内的眼病诊疗业务持续复苏,消费眼科需求稳步增长,高端术式占

比持续提升;

    三是公司诊疗实力不断提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学术及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

    四是公司积极引进前沿诊疗技术及设备,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诊疗服务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持续深化医教研协同发展,学术影响力稳步提升

    公司持续深化“医教研一体化”建设,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与动能。公司构建

了成熟的医教研体系,并大力加强顶层设计、管理运行构架、协同创新机制等方面的改革

创新,有力促进了医院诊疗能力、科技攻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报告期内,华厦眼科战略

与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作为集团的最高学术审议机构,系统推进集团学科建设与发展战

略、教学和科研的重大政策与措施,不断提升公司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此外,公司下属

厦门眼科中心特别组建了大数据管理委员会,并多次开展专项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

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眼健康领域的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厦门眼科中心再度入围新一年度《全国 GCP 机构药物临床试验量

值排行榜》,并首次入选全国前 500 家机构总榜,位列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 7 位,居全省

眼科专科第 1;在全国 324 家机构牵头榜中,厦门眼科中心位列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 3 位,

居全省眼科专科第 1。在中国医院/中国医学院校科技量值(STEM)榜单中,厦门眼科中

心连续十年卫冕福建省眼科学第一。报告期内,厦门眼科中心眼表与角膜病重点实验室通

过验收并获授牌,该实验室是福建省眼科学领域的第一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厦门眼科中心

获批厦门市眼部疾病重点实验室;泉州华厦特级人才创新实验室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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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完善的科研创新平台和成熟的科研学术体系,公司科研成果丰硕,学术影响力持

续增强。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 40 项,新增专利授权 39 项;在各类期刊新增发表科

研文章 103 篇,SCI 收录 30 篇。黎晓新教授的专著《实用眼科学》(第四版)正式发布,

本书入选“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项目;刘祖国教授主编的《中国干眼临

床诊疗指南》正式出版,该指南是我国干眼领域的第一部临床诊疗指南。公司新增获批医

学科研项目 36 项,新增开展各类临床试验项目 11 项并担任 PI,新增参与制定或修订的行

业标准 15 项。其中,刘祖国、胡皎月团队发现干眼炎症反应启动的新机制并在《Signal

Transduction and Targeted Therapy》(IF=39.3)发表 ,为发生在眼表的炎症反应提供了一

个新的视角,该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福州眼科叶向彧博士团队关于 3D

可视化白内障手术的论文被《白内障与屈光手术杂志(JCRS)》录用发表,该论文的发布填

补了目前学术界在 3D 可视化白内障手术加强红光反射及相关方面研究的空白。

    公司积极举办及参与国内外眼科学术交流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主办了第九届华

厦眼科国际论坛及各类学术会议、论坛 48 场,其中国家级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9 项。在第九

届华厦眼科国际论坛上,公司重磅发布了《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白皮书》《福建省眼

病流行病学调查白皮书》两部白皮书,揭示儿童青少年近视患病危险因素,填补了福建省

眼病流行病学调查的空白。此外,公司积极组织专家参加中华医学会第二十七次全国眼科

学术大会(CCOS2023)、Vision China 2023、2023 国民视觉健康论坛、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

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学术年会、第十七届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年会(COA

2023)、第 38 届亚太眼科学会年会(APAO 2023)等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成果,共

同推进我国眼科临床诊疗技术、教学与科学研究发展。

    (2)深耕临床学科建设,眼科诊疗实力持续增强

    公司已建立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体系,具备前沿的眼科诊疗技术及丰富的临床经验,持

续深耕临床学科建设,不断提升下属医院诊疗技术及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厦门眼科中心、徐州复兴“屈光性人工晶状体测量计算中心”挂

牌成立,依托强大的白内障专家团队及国际主流的仪器设备,助力精准、个性化白内障诊

疗;公司下属厦门眼科中心、上海和平、合肥名人眼科、徐州复兴、烟台康爱等多家医院

被国家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授予“一站式玻璃体腔注药实践示范基地”,为眼底疾

病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厦门眼科中心黎晓新院长开展“放射敷贴”治疗色素瘤及视网膜

母细胞瘤诊疗技术;厦门眼科中心眼表及角膜病学科成功开展人工角膜手术及巩膜镜,为

难治性角膜病患者提供更优治疗;深圳华厦副院长兼首席专家姚晓明博士采用新型人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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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角膜治疗角膜溃疡,成功开展深圳首例人工生物角膜治疗溃疡的手术。报告期内,厦门

眼科中心连续第五年荣登复旦版《2022 年度中国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是全福建省唯一

上榜的专科医院。

    (3)深化产业链战略合作,加快引进前沿创新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与全球顶尖的眼科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

作关系,积极引进国际前沿的眼科诊疗新技术、新产品,为广大眼病患者提供全面、多样、

个性化的诊疗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推进与全球眼科医疗行业巨头的战略合作,引进了中国首台蔡司

3D 数字导航手术显微镜 ARTEVO OCT、中国首台爱尔康眼科手术显微镜 LuxOR Revalia,助

力眼科手术 3D 可视化,实现更加精准的诊疗;爱尔康全国首台爱来视睑板腺光热脉动复

合治疗仪在厦门眼科中心正式投入临床使用,为干眼治疗提供新选择;引入爱尔康最新的

“全光塑”屈光手术技术,成为全光塑全球首批用户,依托 AI 智能算法实现全眼定制化设

计和治疗,为近视患者带来更高品质的个性化精准屈光手术体验,率先开启屈光“全眼定

制”时代。报告期内,公司又新增了多台德国蔡司 VisuMax 全飞秒激光设备、爱尔康

LenSx 飞秒白内障手术系统、美国强生 Catalys 飞秒白内障手术系统、意大利医乐美

(Iromed)角膜交联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一步提升了诊疗服务能力,为高水平眼科手术

提供前沿技术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还引入了多款全球领先的人工晶体,并在旗下多家医院成功植入,为

患者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优质、满足个性化需求的诊疗方案。公司率先引入全国首批强生

眼力健 TECNIS Synergy跃无级人工晶体和强生眼力健 TECNIS Eyhance艾无级人工晶体,

其中 TECNIS Synergy跃无级是全球首款提供 33cm 近视力的连续视程人工晶状体,

TECNIS Eyhance艾无级是首款无衍射环设计的连续视程人工晶状体,能提供从 66 厘米中

距 离到 远距离 的高 质量连 续视 力;引 入全国 首批 爱尔 康新一 代老视 矫正 型人 工晶体

AcrySof IQ Vivity 和 AcrySof IQ Vivity Toric,蔡司全国首批散光矫正型三焦人工晶体

(AT LISA tri toric 939MP) , 福 建 首 批 强 生 眼 力 健 全 新 一 代 散 光 矫 正 型 人 工 晶 状 体

TECNISToric II。未来,公司还将与合作伙伴共同打造屈光性白内障手术示范中心及散光

规范化管理示范中心,共建干眼培训中心,共同推进眼科诊疗技术发展。

    (4)引育并举,人才实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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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人才。公司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发展之路,致力于打造眼

科人才高地。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提升人才战略高度,多措并举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

度,推动建立以眼科领军人才为引领的华厦人才库。

    报告期内,公司引进了朱思泉教授、张学东教授等多位国内眼科知名专家,学科建设

及人才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谢立信院士、黎晓新教授、刘祖国教授、孙兴怀教授 4 位专

家入选《年度全球前 2%顶尖科学家榜单》;刘祖国教授获“国之名医卓越建树”荣誉称

号,并成为全球第一位担任 TFOS(国际泪膜和眼表协会)董事会董事的中国眼科专家,刘

祖国教授同时还入选了国家眼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截至目前,公司

已有黎晓新教授、葛坚教授、刘旭阳教授、赵堪兴教授和刘祖国教授 5 位专家获得“国之

名医”殊荣。朱思泉教授荣获“中国名医 2023 年度人物”。

    在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下,公司持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对外合作

交流,打造眼科医疗人才梯队。报告期内,公司在与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三十余所院校

建立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与厦门大学医学院、大理大学等高校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与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大理大学、南方

医科大学、贵州大学、南昌理工学院等高校开展交流研讨,深化产学研融合发展;与合作

院校联合开展华厦人才培养班,为医院持续输送眼科医疗人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举办

“中国眼科医师明日之星计划”、“中国眼科医师精英人才计划”等人才培育项目。截止

目前,“中国眼科医师明日之星计划”设立并运行了 133 个继续教育基地,开设 17 个专业

技能培训项目,2023 年相继举办了 30 个培训班;截至 2023 年底,已有 600 余名学员结业,

为各学科高质量发展持续培育精英人才。

    (5)强化医疗质控与服务提升,落实精细化管理

    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始终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摆在首位。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 18 项核心制度,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强

化培训和监督,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程度。报告期内,公

司召开了 2023 年医疗质控会议及药师委员会、手术室麻醉专业委员会、手术室护理专业委

员会等相关学术会议,举办眼科护理技术新进展及安全管理培训班、眼科手术室护理管理

及技术新进展培训班、院长培训班,推动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始终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经营宗旨,高度重视医疗服务质量

提升,持续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医疗服务队伍建设及服务培训,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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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监督巡查,推动实现从“优质”服务到“感动”服务的跨越。报告期内,公司成

立了服务质量促进委员会,制定了《医院服务质量促进委员会工作指南》《医院服务质量

检查及考评管理制度》《患者服务语言规范》等相关工作制度及要求,优化服务标准、流

程、制度及考评办法,持续加强客服日常巡查、进一步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

年组组织开展 12 次专项服务提升工作、12 次岗位服务质量检查,形成专项服务实践标准

化书册 8 份,以夯实专项服务实践成果;积极开展医生、护士服务满意度调查,极开展客

户回访,推动患者满意度调查参评率同比提升超过 40%;积极推动医院环境 7S 管理,围绕

“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 ”主题,规范标准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就

医环境质量;强化医院医疗及客服服务队伍建设及培训,累计开展 31 期培训及考核,共计

培训 3,816 人次,持续提升医疗服务队伍素养。

    截至目前,公司已获得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和 ISO14001:2015 环境管

理体系标准认证。

    (6)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是推动国民眼健康的重点。多年来,华厦眼科紧跟国家战略,积

极探索建立科学、全面、融合、可持续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

筛查,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发挥医院专业优势,提供个性化防控及诊疗方案,

守护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启动了“华厦眼科 365 近视防控模式”,围

绕 3 个预防措施、6 个控制方案和 5 个保障平台,进一步提升近视防控的精准性、有效性、

高效性。作为 365 近防模式的重要构建单元,由华厦眼科自主研发的“视力快筛信息化系

统”成功列入 2023 年度“卫生健康技术重点推广项目”,并荣获厦门市“年度医疗十大创

新技术”项目。未来三年,“视力快筛信息化系统”计划覆盖 200 个城市,赋能 300 家医

疗机构,提高防控技术能力,进一步提升学校数据采集效率。此外,厦门眼科中心、福州

眼科、莆田华厦入选首批“2022 年福建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依托专家优势,深

入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开展近视防控校园筛查超 500 万人。

    公司始终不忘为人民群众眼健康服务之初心,积极开展眼科公益事业。2023 年累计开

展防盲义诊超 5 万场,筛查总人数超 130 万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侨爱心光明

行”、“侨爱心进社区”、“光明工程”白内障复明项目、“西藏光明行”、“柬埔寨

国际光明行”等眼科公益项目,推动医疗资源可及、可负担,让更多民众享有公平可及、

优质普惠的眼健康医疗服务。2023 年,“侨爱心光明行”共开展眼健康公益筛查 2,000

多场,覆盖 6.9 万余人次,为 5,700 余名眼病患者完成公益复明手术。“侨爱心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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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为社区居民提供基础眼健康服务,通过眼健康筛查、建立眼健康档案、眼健康知识科

           普、眼保健指导及为 80 岁以上符合配镜标准的老人公益验配防蓝光老花镜等,满足居民眼

           健康需求。2023 年,公司已在全国 7 省(自治区、直辖市),12 家医院开展实施“光明

           工程”白内障复明项目,救治困难白内障患者超 1,190 例。“西藏光明行”完成了日喀则

           市一区四县 13 所学校超过 10,700 名中小学生的近视、斜视、弱视筛查,为 1,000 多个孩

           子免费配镜,为 60 余名藏族斜视孩子免费进行了矫正手术,为 130 余名藏族同胞免费实施

           了白内障复明手术,为近百名援藏干部人才进行了验光检查和免费配镜。报告期内,公司

           获评“2023 年度 ESG 品牌影响力企业”、“2023 年度 ESG 先锋企业奖”、“社会责任先锋

           企业奖”等多项荣誉,可持续发展举措受高度认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7,378,705,827.93       6,584,482,315.79    6,736,019,404.72             9.54%    3,219,989,347.39    3,364,276,13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
                 5,655,272,644.67       5,114,136,775.46    5,116,625,180.93            10.53%    1,832,020,293.05    1,832,480,980.04
股东的净资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 年
                       2023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013,164,370.86       3,233,246,188.16    3,233,246,188.16            24.12%    3,064,436,598.39    3,064,436,598.39
归属于上市公司
                     665,932,077.37      511,793,450.73      513,821,169.22             29.60%     454,919,067.88      455,379,754.8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662,340,634.90      539,234,287.27      541,262,005.76             22.37%     475,995,781.42      476,456,468.41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961,242,697.69      769,983,013.73      769,983,013.73             24.84%     798,017,131.02      798,017,131.02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0.79                0.67                 0.67          17.91%                 0.61                  0.61
(元/股)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
                              0.79                  0.67               0.67           17.91%                  0.61                0.6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12.37%                 20.07%            20.14%            -7.77%             27.87%             27.89%
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
          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按照
          解释 16 号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30,792,120.15          1,062,896,913.65        1,109,179,854.24           910,295,48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0,279,161.27           204,427,642.28          202,680,935.09            108,544,338.7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47,199,342.42           215,571,194.04          209,629,767.33            89,940,331.11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71,087,408.44           165,825,461.14          287,995,754.55            236,334,073.56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持有特别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露日前一个               表决权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15,802                      18,212                       0    月末表决权         0     份的股东            0
    东总数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恢复的优先               总数(如
                                     股东总数                   总数
                                                                                       股股东总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华厦医疗投资(厦门)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45%      255,764,011.00        85,254,670.00        不适用                 0.00
有限公司
苏庆灿                       境内自然人             30.41%      255,405,989.00        85,135,330.00        不适用                 0.00
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4%       45,731,250.00        15,243,750.00        不适用                 0.00
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鸿浮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0%       32,745,000.00        10,915,000.00        不适用                 0.00
企业(有限合伙)
启鹭(厦门)股权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9%       31,851,300.00         9,351,300.00        不适用                 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              其他               3.49%       29,298,250.00         4,798,250.00        不适用                 0.00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磐茂(上海)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厦门昊蕴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6%         29,084,250.00          9,694,750.00          不适用               0.00
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禄凯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1%         22,771,500.00          7,590,500.00          不适用               0.00
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博凯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7%         17,418,000.00          5,806,000.00          不适用               0.00
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颂胜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4%         12,900,000.00          4,300,000.00          不适用               0.00
企业(有限合伙)
                                            苏庆灿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 255,405,989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0.41%),同时通过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
                                           84%的股权控制公司 214,841,769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8%),苏庆灿通
                                           过 直 接 或 间 接 方 式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470,247,758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55.98%)。
                                            此外,苏世华与苏庆灿系兄妹关系,根据苏世华与苏庆灿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苏世华系苏庆灿的一致行动人,苏世华直接持有公司 300 股股份,同时通过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华厦投资、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鸿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厦门昊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禄凯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博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颂胜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58,946,54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2%),苏世华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946,842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7.02%)。因此,苏庆灿与苏世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9,194,6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3.0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对外投资控股合肥视宁
    为促进公司未来发展,不断扩大眼科医疗网络布局,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与合肥
视宁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视宁”)及其股东签署了对外投资协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共计 7,000.00 万元受让合肥视宁 33%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持有合肥视
宁 1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共计持有合肥视宁 51%的股权,合肥视宁成为公司
控 股 子 公司 。 上述 事 项具 体 内 容详 见 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披露 于巨 潮 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2)。
    (二)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
    为加速推进公司“内生增长+外延并购”双轮驱动战略,完善全国眼科医疗服务网络
布局,2023 年 8 月,公司与中电数字(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参与投
资厦门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厦壹号”)并签署《厦门
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8,599.5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华厦壹号将主要对眼科医院及眼科相关产
业进行投资和管理,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优质项目储备,加速完善公司全国眼科医疗服
务网络。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2023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3)、《关于参与投资基金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事项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
被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配合调查文件,
未获知关于本事项的其他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