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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2-02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
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公司于2022年12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
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苏庆灿(董事长)、陈凤国、李晓峰、张广斌;
    独立董事:王志强(会计专业人士)、郑文礼、扈军。
    苏庆灿(董事长)、李晓峰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
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董事会成员均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
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任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
体组成情况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志强、苏庆灿、郑文礼,其中由王志强担任主
任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扈军、苏庆灿、郑文礼,其中由扈军担任主任委
员;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苏庆灿、李晓峰、扈军,其中由苏庆灿担任主任
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文礼、苏庆灿、王志强,其中由郑文礼担
任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
名,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组成情况
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妮娅(监事会主席)、张秀恋;
    职工代表监事:彭婧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
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等相关公告。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总经理:苏庆灿;
    副总经理:李晓峰、张斌斌、张志勇;
    财务总监:陈鹭燕;
    董事会秘书:曹乃恩。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曹乃恩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999号
    电子邮箱:caone58@huaxiaeye.com
    联系电话:0592-2108975
    传真:0592-2108895
    六、届满离任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秀秀女士、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赵蓓女士
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王骞先生本次离任后将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秀
秀女士、傅元略先生、赵蓓女士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王骞先生通
过员工持股平台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27%。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与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一致,无监事离任的情况。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附件: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总经理苏庆灿先生
    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年6月设立厦
门市欧陆商贸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00年3月至今,任欧华进出口执行
董事,2000年3月至2016年8月,任欧华进出口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15年12
月,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
时,苏庆灿先生任第十四、十五届、十六届厦门市人大代表、第十一届福建省政
协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香港福建社团联
会永久名誉主席、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光明基金管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民营医
院发展联盟副主席等职务,曾任厦门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首任会长、厦门市软科
学研究会会长福建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庆灿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170,270,659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41%),同时其通过持有公司第一大股
东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投资”)84%的股权控制公司
143,227,84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8%)。苏庆灿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313,498,5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98%)。此外,苏世华与
苏庆灿系兄妹关系,根据苏世华与苏庆灿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苏世华作为
苏庆灿的一致行动人,苏世华通过华厦投资、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涵蔚投资”)、厦门鸿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鸿浮投资”)、厦门昊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禄凯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禄凯投资”)、厦门博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厦门颂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颂胜投资”)合计
间接持有公司 39,297,6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2%)。因此,苏庆灿与苏世
华合计持有公司 352,796,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00%)。

    除上述情形之外,苏庆灿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副总经理李晓峰先生的简历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主任医师,副教
授,硕士生导师。1990年7月至2004年7月,历任厦门口腔医院麻醉科医生;2004
年7月至2010年6月,任厦门眼科中心麻醉手术主任;2010年7月至2018年12月,
任厦门眼科中心副院长、执行院长;2018年12月至今,任厦门眼科中心执行院
长; 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峰先生通过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涵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副总经理张斌斌先生的简历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治医师。1986年
7月至1996年12月,任湖北荆州中心医院眼科医师;1997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
上海医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上海溢拓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法人,2017年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斌斌先生通过厦门鸿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厦门昊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260,00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2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副总经理张志勇先生的简历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年11月至2017
年10月,先后任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集团旗下医院总经理 ,及集团董事长助
理、运营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新瞳医院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财务总监陈鹭燕女士的简历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
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9月至2006年10
月,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11月至2012年6月,厦门金龙联合汽
车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3年5月至2016年1月,任厦门眼科中心财务经
理;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9年12
月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财务工作;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鹭燕女士通过涵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850,0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1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董事会秘书曹乃恩先生的简历: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经济师。1995年8
月至1999年4月,任福建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员工;1999年5月至2010年4
月,任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科室主任;2010年5月至2011年6月,任美莱医疗美容
集团医院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6月,任德邦证券固定收益部高级项目经
理;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历任泉州丰泽新视力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厦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
至2018年7月,任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7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乃恩先生通过涵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300,0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