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2)第3249
号《审计报告》,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182,074.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32,178.40元。鉴于2022年各子公司
均处于投资建设阶段,存在重大资本支出,综合考虑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及资金计
划后,未分配利润留存在各子公司用于业务发展。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2年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所处阶段考虑,公司目前所有生产基地均
处于投资阶段,存在重大资本支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故本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促进
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期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
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
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
定和承诺,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2021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