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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铭利达: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17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
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20日(星期五)。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
限公司1楼1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21)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可转债存续期限》                                           √

2.05        《债券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债券担保情况》                                       √

2.19    《评级事项》                                           √

2.20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
                                                               √
        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
        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
        规则的议案》
    (二) 特别提示和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第1-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0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账
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
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
复印件,以便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
方式需在2023年1月28日17:30前送达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3年1月28日9:00-12:00、13:30-17:30。
    (三) 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
限公司董秘办
    (四) 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德诚、张后发
    联系电话:0769-89195695
    传真:0769-89195658
    电子邮箱: ir@minglidagroup.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董秘办
    邮编:523661
    (五) 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
自理。
    2、为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
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配合现
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拒不配合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将不被允许进入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268”; 投票简称:
“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附件3: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深圳市铭利
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
署相关会议文件。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
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
        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作为投票对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象

                                             的子议案数:

                                                (21)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可转债存续期限》                        √

2.05    《债券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        √
       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债券担保情况》                        √

2.19   《评级事项》                            √

2.20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的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
       案》

7.00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
                                               √
       报规划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      √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
“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