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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道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0-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金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道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 号)同意注册,金道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为 100,000,000 股,其中:截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77,757,11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7.7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2,242,884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 22.2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221,647 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22%。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0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
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
将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根据公司披露的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本次网
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
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公告
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21,64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2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954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份数
       序号      限售类型
                                 量(股)   本比例     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01                      1,221,647   1.22%      1,221,647            0
              下配售限售股份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
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7,757,116   77.76%                 -     1,221,647    76,535,469   76.54%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00%                 -             -    75,0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221,647    1.22%                 -     1,221,647            0     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1,535,469    1.54%                 -             -     1,535,469    1.5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2,242,884    22.24%         1,221,647             -    23,464,531   23.46%
股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1,221,647     1,221,647   100,000,000    100%
    注:
    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9 月 20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
结构表填写。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板转融
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
人参与证券出借。该部分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目前公司战略投资者共持有 1,793,269
股,截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已有 257,800 股出借,该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上
表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后均包含暂时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的战略配售股份 257,800 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
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
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胜                     薛 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