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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日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查陈大卫先生的教
育背景、职称、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陈大卫先生的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
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陈大卫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时
止。


                                               独立董事:沈建中   占世向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