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二年六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或“本保 荐机构”)接受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缆检测”、“发行人”、 “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保荐书 内容与格式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 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3-1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3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3 三、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5 四、主要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7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9 第二节 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6 一、本次发行情况...................................................................................................... 16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7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17 四、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8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 20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20 二、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逐 项说明.......................................................................................................................... 21 三、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26 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27 3-1-3-2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National Center of Testing and Inspection for Electric 英文名称 Cable and Wire Co., Ltd 注册资本 4,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赤忠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2 月 16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 888 号 邮政编码 200444 联系电话 021-65493333 传真 021-65490171 公司网址 www.ticw.com.cn 电子邮箱 guolandb@ticw.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董事会办公室 关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负责人 王晨生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021-65493333-2201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缆检测设备校准;在电线电缆专业 经营范围 检验检测技术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线电缆与光纤光缆及其组器件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 服务机构之一,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的检测、检验服务,涵盖相应的 检验检测、设备计量、能力验证等,还包括相关的专业培训、检查监造、标准制 定、工厂审查、应用评估等专业技术服务。 公司是行业内少数能够覆盖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纤光缆、裸电线及导体 3-1-3-3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制品、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电磁线(绕组线)五大线缆产品领域的检测机构。 公司作为线缆检测领域重要的技术创新引领者,近年来主持或参与 44 项国家、 行业及团体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拥有专利 41 项,其中发明专利 9 项,实用新型 专利 32 项。公司拥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国家认可委实验室 认可证书(CNAS)、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授权证书(CAL)、 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与认证组织认证证书(CB)、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实验室(CCC)等资质。公司在许多高端线缆检测检验服务领域拥 有技术引领和市场领先地位,多次承担国家 863 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公司首席技术专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各一次,核心团队多次获得机械 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公司还为国内外 众多企业及用户的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研发以及工程应用提供技术支持,为重大 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以及工程应用提供检查监造、工程服务、质量分析、寿 命评估等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对外提供检测报告逾万份,客户群体庞大,主要客户包括 中天科技(600522.SH)、宝胜股份(600973.SH)、汉缆股份(002498.SZ)、亨通 集团、上上电缆、普睿司曼、特变电工、杭电股份(603618.SH)、起帆电缆 (605222.SH)等国内外知名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生产企业和国家电网、南方电 网、中石油、中石化等重要用户,以及轨道交通(磁浮、高铁、地铁等)、航空 航天等重大工程建设企业,还包括 CTC、CRCC、UL、TUV、DEKRA、CQC 等 产品认证机构。同时,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国际检测市场,为国内企业产品出 口和国外工程客户提供检测和见证试验服务,客户遍及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 涵盖意大利、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巴西、智利、墨西哥、越 南、印度、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的线缆生产企业和用户,进一步巩固了在国内 线缆检测市场的领军地位,也提升了公司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1-3-4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三、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一)核心技术 凭借多年对线缆检测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实践,发行人在许多高端检测 服务方面具有领先优势,为国内国际企业特种电缆新产品研发提供技术性支持, 为重大工程设计、监理、故障分析、在线监测、寿命评定等提供技术性服务,是 线缆检测行业的技术引领者之一。发行人形成的主要核心技术:超高压及特高压 输变电工程用架空导线检测技术、超高压交流电缆及海底电缆检测技术、超高压 直流输电电缆检测技术、先进核电站用电缆 LOCA 检测技术、光电复合缆检测 技术、新能源及高端装备电缆检测技术均在国内、国际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且 多次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等荣誉,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标志性工程和 技术名称 技术先进性指标 可开展的试验类型 所获荣誉 项目 首席技术专家毛 绞线的总拉断力及应力-应 超高压及 超高压输电工程、三 庆传在该领域获 蠕变试验张力检测范围最 变特性试验、振动疲劳试 特高压输 峡电站送出工程、国 国家科技进步奖 大提升至 500kN、振动疲劳 验、蠕变试验、线膨胀系 变电工程 家西电东送全国联网 一等奖、二等奖, 张力检测范围提升至 数、温度-弧垂特性试验、 用架空导 工程、白鹤滩水电站 总经理黄国飞获 800kN、大容量的直流电源 绞线电晕及无线电干扰试 线检测技 工程以及±1100 千伏 中国机械工业科 检测范围达到 4000A 验以及各项电力金具试验 术 特高压输电工程 学技术奖一等 等 奖、二等奖 高压交流电源输出最高可 各电压等级交流电缆系统 达 1200kV,冲击电压发生 预鉴定试验、预鉴定扩展 器输出可达 公司获中国机械 超高压交 试验、型式试验等测试要 ±3600kV/720kJ;海底电缆 超高压交流输电项 工业科学技术奖 流电缆及 求。具体包括交流耐压试 系统耐水压装置可提供 目,海上风电输电项 一等奖、上海市 海底电缆 验、交流局部放电试验、 2.5Mpa 压力,模拟 250m 目 科学技术奖二等 检测技术 交流热循环电压试验、雷 水下压力,最大直径 6m(可 奖 电冲击电压试验、操作冲 变径)的大型电缆弯曲试 击电压试验等 验机 南方电网±160kV 海 超高压直 可实现±800kV 电压极性转 首席专家毛庆传 50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电 上风电直流工程、浙 流输电电 换,并可在直流下实现雷 获中国机械工业 缆类产品的所有电气试 江舟山±200kV 直流 缆检测技 电波或操作波的叠加,是 科学技术奖特等 验、非电气试验等 工程、厦门±320kV 直 术 目前最高的电缆电压等级 奖 流工程 浙江三门、山东海阳、 先进核电 可快速提供高温高压的试 核电站用电线电缆、电缆 江苏田湾等各核电站 公司获中国机械 站用电缆 验环境,模拟核电设备冷 附件、电气贯穿件、仪器 建设用各类电缆及其 工业科学技术奖 LOCA 检 却系统失效所引起的极端 仪表、核测设备、密封件 系统的性能评价、评 一等奖、二等奖 测技术 恶劣环境条件 和涂料的 LOCA 鉴定实验 估安全运行 3-1-3-5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标志性工程和 技术名称 技术先进性指标 可开展的试验类型 所获荣誉 项目 公司在该技术领域传输性 能测试频率达到 2GHz,覆 盖了现有标准规定的最高 光电复合 各类电压等级的光纤复合 多项国家 863 项目、 公司获中国机械 频率范围。同时公司全面 缆检测技 电力电缆、电力光缆及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 工业科学技术奖 覆盖 IEC 60794-4 系列标准 术 具附件测试 目 二等奖 和北美区域性标准 IEEE 1138/1222 系列标准等主流 标准测试项目 可开展模拟风机对风的 风力发电用电缆、太阳能 新能源及 ±1440 度扭转试验、速率为 发电用光伏电缆以及电梯 磁浮、高铁、地铁、 高端装备 1N/s 的动态穿透试验、 电缆、航空线、机器人电 新能源汽车、大飞机、 - 电缆检测 20000h 的温度指数试验等 缆等的新能源电缆的检测 舰船等专用电缆检测 技术 关键试验 和评估 (二)研发水平 1、研发与技术人员情况 发行人十分重视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了完善的人才选拔、任用 和激励机制。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研发与技术人员 145 人,占 员工总数比例为 75.52%,其中大多为长期从事检测技术研究和服务的中青年科 技人员,在各自电缆领域内拥有国内权威的影响力,是一支强大、稳定的科研与 服务骨干队伍。 2、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 1,759.33 万元、1,777.38 万元和 1,837.16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0.76%、9.98%和 8.41%。未来,发行人将不断加 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积累,不断实现技术突破,进一步扩大高端线缆检测能力, 保持高端技术优势及行业领先地位。 3、技术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行人共拥有 41 项专利,其中 9 项发明专利、32 项 实用新型专利,覆盖超高压及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用架空导线检测技术、超高压交 流电缆及海底电缆检测技术、超高压直流输电电缆检测技术、先进核电站用电缆 LOCA 检测技术、光电复合缆检测技术、新能源及高端装备电缆检测技术等技术 领域。上述专利通用性较强,应用范围较广,为发行人后续提升电线电缆及光纤 3-1-3-6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光缆检测服务提供了创新基础。 四、主要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合计 278,607,692.21 227,013,713.63 188,677,948.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4,164,381.38 220,560,188.90 135,435,434.03 资产总计 612,772,073.59 447,573,902.53 324,113,382.42 流动负债合计 102,614,738.11 118,228,608.58 53,097,075.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5,887,243.40 12,790,382.77 10,138,769.55 负债合计 218,501,981.51 131,018,991.35 63,235,844.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4,270,092.08 316,554,911.18 260,877,537.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12,772,073.59 447,573,902.53 324,113,382.4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18,546,836.40 178,127,601.20 163,489,866.81 营业成本 81,879,144.21 68,386,930.73 71,097,619.05 利润总额 84,092,776.69 63,364,886.22 60,161,029.38 所得税费用 10,878,932.22 7,687,512.56 6,299,882.32 净利润 73,213,844.47 55,677,373.66 53,861,147.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214,655.51 55,676,943.34 53,860,514.74 少数股东损益 -811.04 430.32 632.3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972,769.56 68,937,711.12 75,080,281.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55,313.72 -53,434,843.15 -57,866,789.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91,110.06 4,780,000.00 -30,966,870.34 3-1-3-7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59,974.17 -383,987.74 111,098.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266,371.61 19,898,880.23 -13,642,279.9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6,387,799.60 156,488,919.37 170,131,199.3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654,171.21 176,387,799.60 156,488,919.37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 2.72 1.92 3.55 速动比率 2.65 1.86 3.4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00% 29.27% 19.5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45 7.34 7.54 存货周转率(次) 10.39 8.59 10.6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788.86 7,338.01 6,930.4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321.47 5,567.69 5,386.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 7,062.64 5,512.56 5,029.90 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41% 9.98% 10.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2.64 1.53 3.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21 0.44 -0.5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8.76 7.03 11.08 上述指标计算办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 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 益净额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3-1-3-8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品牌和公信力受到不利事件影响的风险 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进行经营活动,将技术和服务融入品 牌,品牌和公信力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也是取得检验检测服务订单的重要 原因。品牌和公信力的建立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持续的投入,其构成了第三方检 验检测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良好的品牌和较高的公信力通 常可以使得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取得有利的市场竞争地位。公司历来十分重视品 牌和公信力的维护,建立了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强化服务过程中的技 术管理和质量管理,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真实、客观、有效,严格管控检验检测证 书报告的制作、审批和签发环节,确保证书报告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公司一旦发 生品牌和公信力受损的事件,将影响客户的选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情况,严重 情况下,还存在业务资质被暂停的风险,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此外,行业内其 他机构出现的恶性事件也有可能使第三方检验检测行业整体公信力受损。上述情 况的出现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创新风险 公司所处检验检测行业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在理解掌握 检测对象技术性能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开展对产品质量性能的技术检测。公司在根 据市场和客户需求进行技术研发时,存在因无法及时适应电线电缆制造业或终端 用户发展的科技创新需要而导致研发不及预期的创新风险。 (三)技术风险 1、落后于检测对象技术发展的风险 电线电缆检测机构必须在理解掌握检测对象技术性能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开 展对产品质量性能的技术检测和鉴定。公司多年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检测和技术 服务,覆盖整个电线电缆、光纤光缆及其组器件各种相关技术与服务范围,在众 多技术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电线电缆产品品种繁多,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制 3-1-3-9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造业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加速的背景下,电线电缆产品研发成果不断增加, 各种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推向市场,如果不能及时把握电线电缆制造业技术发展 的趋势、充分掌握电线电缆新产品的技术特性,不能适应电线电缆制造业发展的 技术需要,公司将失去为客户提供技术检测服务的基础,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 2、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或流失的风险 电线电缆检测行业属于技术性服务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 核心技术人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不但要掌握专业的检测技术、操作技能、产品 质量标准等基础知识,还要对检测对象的技术性能和发展趋势等具有广泛深入的 理解。由于我国电线电缆检测行业的快速发展,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 长,行业内对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公司历来重视人才储备与培养工作,并通过 晋升职级、发放绩效奖金、发放科研专项奖励等多种激励方式稳定骨干员工。公 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多年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优 势的保持做出了重大贡献。电线电缆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 伍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若人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难以持续吸引优秀 人才加入或出现专业技术人员流失,公司的经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向线缆制造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因此与其下游线缆行业联系紧密。 电线电缆是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是现代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 保障,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 电器、仪表、汽车、机床等设备所不可缺少的基础器材,电线电缆为电力行业和 通信产业提供基础设施,为各产业、国防建设和重大建设工程等提供重要配套。 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波动,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速度放缓,将会影响发 行人产品的市场需求,可能造成发行人订单减少,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政策和行业标准变动风险 3-1-3-10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第三方检验检测行业作为强监管行业,实行资质许可准入制度,发展速度受 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公司近年快速发展得益于政府对检验检测服务业的行政监管 逐步开放、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虽然检验检测服务业市场化发展已被国家政策 方针所确认,但随着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持续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存在现有 产业政策、行业资质认证标准、市场准入规则和行业标准的调整,对行业和公司 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主营业务单一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线电缆与光纤光缆及其组器件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 服务机构之一,主要聚焦于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的检测、检验服务。报告期各期, 公司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检验检测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49%、 87.18%和 88.06%。公司主营业务已涵盖电工材料及电器附件检测、能力验证、 计量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其他领域,但业务规模仍相对较小,因此,如果电线 电缆及光纤光缆检验检测业务发展受阻,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外省、地区业务开拓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业务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并在努力加快开拓华东地区以外 的市场。发行人拓展外省、地区业务主要面临服务效率低、运输费用高两方面的 现实困难。如省外客户时效性要求高,运输距离过远,可能选择当地的检测机构, 对发行人的业务拓展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在广东新增 全资子公司。如果发行人不能成功拓展区域外市场,将会对发行人盈利的持续增 长产生不利影响。 5、市场竞争加剧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按照《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检 验检测机构需要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方可开展业务,为检验检 测行业设立了较高的行业准入门槛。若未来国家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准入的政 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行业准入门槛降低或放开,则检验检测机构的数量可能迎 来迅速增长,发行人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6、境外业务开拓的风险 3-1-3-11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近年来,发行人积极开拓国际检测市场,为国内企业产品出口和国外工程客 户提供检测和见证试验服务,已具有一定的国际知名度及影响力。但若发行人不 能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保持检测技术水平,并受到跨地域检测成本较高、 时效性较弱的影响,可能会在海外业务中失去竞争力,同时境外业务扩张战略可 能受到当地政治经济环境动荡、出口国法律风险、贸易争端、汇率波动等不利影 响,进而影响境外业务开拓目标。 7、开展外省业务及拓展广东市场的风险 发行人拓展外省业务主要面临线缆检测市场竞争激烈、各省份检测需求差异 等实质性障碍。各省现有线缆检测机构凭借当地开展业务的经验及更强的当地客 户的认知度,将对发行人在该省份的市场拓展造成一定阻碍。广东省是我国检验 检测机构数量最为集中的省市,也是民营检测机构注册最多的省市,众多的参与 主体也使得广东省线缆检测市场竞争压力较为突出。此外,各区域线缆产业特点 的不同,使得线缆检验检测需求存在区域性差异。发行人需要根据各区域不同的 线缆产业特点及检验检测需求,准确把握业务拓展方向、差异化布局。如果发行 人不能成功拓展外省业务或广东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将会对发行人盈利的持续增 长产生不利影响。 8、长期业绩稳定增长的风险 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的逐步缓解以及中高压线缆等重点领域市场规模的不断 扩大,2021 年,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7,321.38 万元,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31.50%, 显示出较强的增长动力。但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会受到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变动 等外部因素以及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市场开拓水平等内部因素的影响,若未来 发行人不能有效开拓新的市场领域、保持技术领先及品牌公信力优势,或者下游 行业需求发生变化而发行人未能及时应对,将给发行人未来长期业绩增长带来不 确定性。 9、2022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2 年 3 月以来,公司所处上海地区爆发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疫情防控 形势较为严峻。由于物流不畅,公司的样品接收和报告发送等环节受到一定程度 3-1-3-12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的限制,因此 2022 年 1-3 月公司经营业绩同比有所下降。若上海地区疫情持续 反复,公司复工复产进度不达预期,则公司 2022 年的经营业绩存在下滑风险。 (五)内控风险 1、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规模持续扩大。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 的资产规模、员工人数将进一步扩大。在质量管理、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 开拓等方面将对发行人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 应企业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 时调整,将制约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技术经验泄密风险 在核心技术保密方面,公司的核心技术除通过申请专利方式保护外,还通过 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尽管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形,但 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泄密的可能或者被他人盗用的风险,从而制约发 行人发展。若确实发生,发行人虽能通过司法程序得到法律保护,但必须为此付 出大量人力、物力及时间,从而对发行人的业务及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财务风险 1、未来不能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风险 2019 年 10 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 市税务局向公司颁发了编号为 GR201931002065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2 年 10 月。发行人将在前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根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复审。如若不能通过复 审,则公司届时不能再享受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公司 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总额分别为 343.86 万元、521.94 万元和 742.0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 别为 5.72%、8.24%和 8.70%。未来,公司若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动,将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3-1-3-13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2、可能存在的业绩增长不能持续风险 电线电缆检测行业具有前期投资较大、日常营运投入较少的特点,公司电线 电缆检测、检验业务的主要营业成本为折旧摊销费用和人工成本,固定成本在成 本结构中占比较高。该成本结构可带来较为明显的规模效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增长,单位检测成本会逐渐降低,但如果公司未来所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 或公司市场竞争力不能进一步增强,不能持续获得市场的认可,则公司可能存在 业绩增长不能持续风险。 (七)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的风险 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走自主开发为主的研发路线。通过持续不断的探索和 积累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储备,该等核心技术均 为公司自主研发成果,属于公司所有,公司也未允许任何他人使用公司所拥有的 其他知识产权。公司研发的各种产品的技术文件和材料等均归公司所有,公司以 专利、商业秘密的形式保护公司知识产权。虽然公司目前已认识到通过专利申请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仍不能排除存在一些关键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或恶意 起诉的可能性,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八)本次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股票如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则公司可在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具体时点由公 司协同主承销商确定。 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 的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公司暂缓或者暂停发行、上市;相关重大事 项导致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撤销注册。中国证监会撤销注册 后,股票尚未发行的,公司应当停止发行;股票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公司应当 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持有人。 此外,如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股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无法满足深圳证 3-1-3-14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券交易所关于发行上市相关要求的,还可能产生发行中止,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九)其他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进行,是公司依据未来 发展规划作出的战略性安排,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仍可能因技术研 发障碍、投资成本变化、市场环境突变、项目管理不善等因素而增加不确定性, 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初期,业绩短期之内不能体现,折旧、 人工等费用上升,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即期回报被摊薄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同时公 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将逐步体 现,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 周期,相关效益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3、股票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 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 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 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3-1-3-15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第二节 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占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股数 1,500 万股 25% 比例 占发行后总股本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1,500 万股 25% 比例 占发行后总股本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无 - 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 6,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33.55 元/股 28.50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 发行市盈率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 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57 元(按照发行前一 8.76 元(按截至报告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 发行前每股收益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 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算) 13.72 元(按 2021 年 1.18 元(按照发行前一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收益 益与募集资金净额的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合计额除以本次发行 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 后总股本) 算) 发行市净率 2.45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 发行方式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不进行 网下询价和配售 符合资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要求的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 监会等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3-1-3-16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 成员情况 (一)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情况 赵鑫女士: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 10 年投资银行工作经历,曾主持或参与:大秦铁路可转债项目,新北洋非公开 发行项目,北京旅游非公开发行项目,高能时代定向发行项目,武侯高新 IPO 项目,天使之泪 IPO 项目,常发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项目,渤海租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渤海租 赁重大资产收购项目等。赵鑫女士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陈圳寅先生: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 主持或参与:建发股份配股、航天科技配股、江河创建重组、ST 仪化重组、长 江证券可转债、中闽能源重组、垒知集团定向增发、可靠护理 IPO、华海清科 IPO 等项目。陈圳寅先生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二)负责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曹千阳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项目组其 他成员包括陈杭、张琦、赵昱。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 (一)本保荐机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或者通 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 份的情况; 3-1-3-17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持有本保荐机构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能为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上述持股事项对本保荐机构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不存在实质性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 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能 产生影响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保荐的一般承诺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 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保荐的逐项承诺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 分的尽职调查和辅导,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至少符合下列要求: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3-1-3-18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1-3-19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在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机构认为,国缆检测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 法》《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国缆检测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1 年 5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等有关 本次发行与上市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相关议案提请发行人 2021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21 年 5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等 有关本次发行与上市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 3-1-3-20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的逐项说明 (一)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一)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 发行条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1、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发行人前身为 2004 年 2 月 16 日成立的赛克力有限,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 司名称变更为国缆有限。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国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等相关议案。全体 3 名股东共同签署了 《发起人协议》,以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国缆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304,730,798.18 元为依据,按照 1:0.1477 的比例,折合股份公司股本总额至 45,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壹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0,000 元,净资 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 259,730,798.18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20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310113759006977Q)。上述出资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第 200Z0040 号)。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 决议、工商登记资料及发行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 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相关股东投票机制已经在《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建立。 因此,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 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创业板首发注 3-1-3-21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基础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与 公司财务负责人、主要财务人员及发行人会计师沟通,取得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 《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00Z0014 号)。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 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 3 年财务会计报告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并与发行人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取得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 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0031 号)。发行人内部控制制 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 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各项资产权属资料,发行人系由国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设立时,发行人整体承继了国缆有限全部资产和负债。发行人具备与检验检测服 务有关的主要生产资料和配套设施,合法、独立地拥有与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 专利、土地、房屋、商标和软件著作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 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发行人为经营所租赁的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发 行人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料,并访谈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 行人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福利制度,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 和任职。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3-1-3-22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 立。 经核查发行人财务会计资料、开户凭证、税务登记资料、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等文件,并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 职的财务人员,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 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并依法独立纳税。截至本上市保荐 书出具日,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 情形。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经核查发行人机构设置情况,并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组织 机构,建立健全了与业务相适应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设有相应的办公机构和 经营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独立运营主体,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本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经审阅发行人董事会工作报告、经营资料等文件,并现场核查发行人实际经 营状况,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与光纤光缆及其组器件的检测、检验服务, 发行人已经具备了经营所需的相应资质、许可,拥有从事经营业务所必须的、独 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信息系统及管理系统,独立开展业务。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保荐 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因此,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3-1-3-23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会(股东会)会议资料、工商档案、历次股权变动材料、审计报告等资料,访谈 了发行人股东,取得了股东调查表等文件。发行人最近二年一直从电线电缆及光 纤光缆的检测、检验服务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两年,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二年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 重大权属纠纷,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历次验资报告,以及商标、 房屋、土地等权属凭证,取得了发行人的声明,并走访了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发 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 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 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 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的检测、检验服务,涵盖相应的检验 检测、设备计量、能力验证等,还包括相关的专业培训、检查监造、标准制定、 工厂审查、应用评估等专业技术服务。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营业执照、公司章 程、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查阅了发行人所属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相关政府部门出具 的证明文件,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 保荐机构访谈了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控股股东、间 接控股股东的声明,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认为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 法行为。 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公告,查阅了发行人三会记录文 3-1-3-24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件,访谈并取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声明承诺,认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等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规定 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质条件,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2.1.1 条之“(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二)发行 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规定 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 4,500.00 万元,本次发行 1,500.00 万股,发行后 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二)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三)公开 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 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的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4,5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1,500 万股,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三)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 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的规定。 (四)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四)市值 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的规定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 3-1-3-25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2]200Z0014 号),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5,567.69 万元和 7,321.4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 5,512.56 万元和 7,062.6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2.1.2 条第一项“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中规定的财务指标。 三、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 (一)持续督导事项 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确信上市公司向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1、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或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 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3-1-3-26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1、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决策制度规定;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2、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 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3、建立重大财务活动的通报制度; 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 4、若有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行为,及时向中 行人资源的制度 国证监会、交易所报告,并发表声明。 1、督导发行人依据《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完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善的分权管理和授权经营制度; 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 2、督导发行人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完善高管人员的薪酬体 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 系; 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对高管人员的故意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并发表声明。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关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相应的规定; 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 2、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避的 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 规定; 发表意见 3、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告关联交易事项; 4、督导发行人采取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 2、要求发行人定期通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 3、因不可抗力致使募集资金运用出现异常或未能履行承诺的,督导 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 发行人及时进行公告; 施等承诺事项 4、对确因市场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督导 发行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关注发行人变更的比例,并督 导发行人及时公告。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 序;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 2、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告对外担保事项; 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3、对发行人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行为,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发表声明。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 1、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的其他主要约定 1、督促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 定; 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 2、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疑义的,督促中介机构做出解释 职责的相关约定 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3-1-3-27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3-1-3-28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字: 曹千阳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鑫 陈圳寅 内核负责人签字: 刘益勇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字: 李俊杰 保荐机构总裁签字: 王 松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