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公司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2022-12-12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申
和投资有限公司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
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贺贤汉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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