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富乐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1-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富乐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84,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717,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842,172.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2,565,827.5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7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号”《验
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1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12,000.00                   12,000.00

       2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               15,615.74                   15,615.74

       3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5,781.43                    5,781.43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41,397.17                   41,397.1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安
排,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
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资金状况以及未来合理盈利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
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合计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根据规定严格选择投资对象,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仅限于低
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
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
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
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2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
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只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
金安全。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
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
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3
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部分闲置资金适度投资低风险投资产
品,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
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金融机
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一)董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只能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正
常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4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方瑞荣                         谭轶铭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