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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利机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6-20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利机械”或“公司”)的保荐
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规定,就东利机械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阿诺达”)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华泰联合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8元,共计募集资金46,662.40万元,坐扣承
销和保荐费用4,395.83万元(前期已支付75.47万元,不含增值税总金额为4,471.3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266.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于2022年5月31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前期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
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及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19.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547.17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5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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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 2.5 万吨轻质合金精密锻件项目                    11,814.00              10,000.00
  2      年产 2.5 万吨精密传动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7,574.00              1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34,388.00              30,000.00

       二、本次拟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增资对象名称: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2493983956R

       3、注册资本:陆千万元整

       4、住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大街

       5、法定代表人:王征

       6、成立日期:2014年5月9日

       7、经营范围:精密机械轮环类零件加工制造、铸件制造、模具制造、精密
数控机床加工、电泳漆、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
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山东阿诺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山东阿诺达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82,515,635.37                    281,309,003.69
 负债总额                                  202,091,236.83                    205,197,571.68
 归母净资产                                 80,424,398.54                     76,111,432.01
         项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52,029,570.28                    171,268,460.62
 归母净利润                                  4,312,966.53                     14,687,469.59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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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山东阿诺达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资
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本次增资系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使用募集资金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
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山东阿诺达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将在增资款到位后30天内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山东阿诺达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制度》相关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
万元向山东阿诺达增资。本次增资相关事宜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亦
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和长远发展。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
25,000万元,其中2,857.14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22,142.86万元作为资本
公积,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进行增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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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
万元向山东阿诺达增资。本次增资相关事宜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亦
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和长远发展。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
25,000万元,其中2,857.14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22,142.86万元作为资本
公积,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进行增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是“年产2.5万吨轻质
合金精密锻件项目”和“年产2.5万吨精密传动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是
山东阿诺达。为更好的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山东阿诺达增资,其中2,857.14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
其余22,142.86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相关事宜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和长远发展。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东利机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东利机械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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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孙 琪                       王艳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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