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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利机械: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8-20  

                        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2-024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266,620.89 元,
母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13,752,871.60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65,242,615.6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8,295,811.01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 2022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4,040,000 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
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足,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短期经营性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股东
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顺应了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股东未
来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