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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利机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2022-08-20  

                        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2-023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拟申请的银行授信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利机械”或“公司”)
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
司及子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阿诺达”)拟向当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其中,东利机械拟为
全资子公司山东阿诺达的借款、授信活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东利机械以其名下及山东阿诺达名下不动产作为抵押、自有专利作为质押
向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申请授信总量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整(或等量外币),
在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前提下向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申请融资不超过1,000万美
元。
    2、东利机械以其名下不动产(冀(2020)保定市清苑区不动产权第0000073
号)作为抵押物及山东阿诺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兴业银行保定分行申
请融资授信不超过6,000万元整(或等量外币)。
    3、山东阿诺达以其自有专利作为质押及东利机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
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和中国银行德州分行申请授信总量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
(或等量外币)。
    4、山东阿诺达以其自有专利作为质押及东利机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
贷款、贸易融资业务。
    5、山东阿诺达以东利机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东利机械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05 月 09 日
    住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大街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
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电泳
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东利机械持有山东阿诺达 100%的股权。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130.90                   53,724.60
    负债总额                        20,519.76                   20,110.17

     净资产                          7,611.14                   33,614.43

    营业收入                        17,126.85                    9,198.45

    利润总额                         1,702.29                    1,217.55

     净利润                          1,468.75                    1,003.29


    3、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
及担保期限以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增加资
金流动性,对于业务快速发展有重要作用,且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对外担
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
担保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 1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19%,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2.26%,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目前
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