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如科技: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2022-07-14  

                        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增资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周期较长,在运作过程中可
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致使产业投
资基金总体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概述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如科技”)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为借助专业投资机
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
基金管理人杭州科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实资本”)、有限合伙
人李京桦、诸暨经开创融投资有限公司、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作,通过受让李京桦持有的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科实华盈”、“基金”、“合伙企业”)合伙财产份额,成为科实
华盈的有限合伙人。基金规模为 50,000 万元,本次合伙财产份额受让完成后,
公司持有基金 10,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为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投资基金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并均未在科实华盈中任职。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1
易及同业竞争。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管理人名称:杭州科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J25T4X6
    3、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20 日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9 号 3 号楼 12 楼 1232 室
    7、股权结构:杭州永宁至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李京
桦持股 25%。
    8、法定代表人:林聪明
    9、控股股东:杭州永宁至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实际控制人:高纳会
    11、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12、登记备案情况:科实资本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1759。
    13、诚信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行政处罚栏目、
中国证监会网站行政处罚栏目,科实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行业协会
的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科实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
动关系、亦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 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暨交易对方的信息
    姓名:李京桦


                                       2
    性别:男
    身份证号:1101011980****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李京桦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李京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法人有限合伙人 1
    有限合伙人名称:诸暨经开创融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89Q2K40
    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建
    注册地址: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 138 号第五层
    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中介),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
出中介);市场调查。
    经查询,诸暨经开创融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法人有限合伙人 2
    有限合伙人名称: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SVT611
    成立时间:2022-6-02
    备案时间:2022-6-10
    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绍兴市生命健康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类型:受托管理


                                   3
    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陈宅镇陈宅社区陈宅自然村 39 号 320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5 亿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备案情况:本基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完成基金备案,基金编号:
SQV972。
    6、基金类型:创业投资基金。
    7、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367,504.05        50,327,861.21

  负债总额                                                 0                    0

  应收款项总额                                             0                    0

  净资产                                     51,367,504.05        50,327,861.21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521,795.95        -1,039,642.84

  净利润                                       -521,795.95        -1,039,642.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795.95        -1,039,642.84




                                   4
    9、出资安排:
    (1)基金缴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第十二条通知条款的约定,
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书》,有限合伙人应按照缴款通知指定时间足额缴
纳当期各自应缴付的出资额,将相应出资额缴付至合伙企业募集专用账户。
    (2)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应当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付款通知缴付,
且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就首次出资提前三(3)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付款
通知;就后续出资提前二十(20)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付款通知。除本协议
另有约定外,各合伙人应按照缴付通知要求的出资日(以下称“出资日”)或之
前将其认缴的基金出资全部缴付至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10、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七(7)年,从基金取得营业
执照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五(5)年,退出期两(2)年。经普通合伙人提议,
并通知全体合伙人,存续期可延长一(1)年。
    11、退出机制:除正常获得基金分配以实现投资退出外,有限合伙人经全体
合伙人同意可以退伙;在基金清算或发生解散事由,经清算后退出。
    12、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本基金以股权投资为主,兼顾其他投资方式。重
点投资军民融合、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及新能源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本基金以投资成长期项目为主,兼顾早期项目和成熟期项目。
    13、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及决策程序: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基金的
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
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5)名委员和一(1)名观察员组成,其中,三(3)名
委员由基金管理人从管理团队中推选专业人士担任;一(1)名委员由基金管理
人根据具体投资标的属性聘请行业/技术专家担任;一(1)名委员由有限合伙人
华如科技委派的人士担任;一(1)名观察员由有限合伙人诸暨经开创融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创融”)委派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
由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作为召集人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通过书面记名表决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意向分为同意、
不同意,每 1 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单个项目累计投资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
额百分之十五(15%)(含)的,投资决策需全体委员 2/3 以上票数通过,投资决
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拥有一票否决权;单个项目投资累计投资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


                                   5
额的百分之十五(15%)的,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审议
表决。
       14、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或其他文件中不
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经查询,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本次转让前后合伙企业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姓名/名                  认缴出资    份额占比     认缴出资     份额占比
序号                    合伙人类别
              称                     (转让前)      (%)    (转让后)       (%)
        杭州科实股权
1                       普通合伙人    500 万元       1%        500 万元         1%
        投资有限公司
2       李京桦          有限合伙人   25,000 万元     50%      15,000 万元      30%
        诸暨经开创融
3                       有限合伙人   22,500 万元     45%      22,500 万元      45%
        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行稳致远
        股权投资合伙
4                       有限合伙人   2,000 万元      4%       2,000 万元        4%
        企业(有限合
        伙)
        北京华如科技
5                       有限合伙人       —           —      10,000 万元      20%
        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份额转让
       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受让李京桦持有科实华盈基金份额中的 10,000 万
元认缴份额(以下简称“被转让份额”)及该份额依《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享有的相应权益,双
方签署转让协议并依转让协议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公司对被转让份额
享有合伙人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2、转让价款及份额交割
       (1)公司系受让李京桦认缴出资额,双方经充分协商并考虑李京桦的实际
出资情况确定转让价格为零元。
       (2)转让协议签署后,双方共同就科实华盈基金份额转让事宜委托基金管
理人进行办理合伙企业工商变更、基金产品重大变更等一切必要手续。
       (3)自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公司即成为诸暨科实
华盈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

                                           6
       3、违约责任
       (1)转让协议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充分履行其在
本协议下的义务或者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所作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不真实的或
者有遗漏或误导,该方应被视为违约。
       (2)如李京桦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诺与保证事项,导致被转让份额存在权
力负担的,其构成根本违约,公司有权解除本转让协议,并要求李京桦赔偿其违
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已完成变更登记的,公司有权要求恢复原
状。
       (3)本转让协议项下违约行为发生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
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因维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4、生效日期
       本转让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人会议
       基金全体合伙人召开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除本协议另
有约定外,合伙人会议须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代表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
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出席方为有效。但当会议召集方连续两次召集合伙人会议,
均未达到前述标准时,合伙人会议可因第二次召集时实际前来参加会议的合伙人
出席而有效召开。
       2、合伙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合伙人会议审议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约定事项时,需由实缴出资比例达到出席
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的同意表决方可通过;审
议本协议部分条款约定事项时,需由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表决
方可通过。
       公司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也不通过对本基金控制对目标公司正
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干预,但在以下事项发生时,公司享有在合伙人会议中
的一票否决权:
       (1)合伙企业对超出合伙协议规定的投资范围的项目进行投资的;


                                     7
    (2)合伙企业的投资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反国家产业发展指
导目录的。
    3、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执行基金事务的合伙人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科实资本。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
代表基金。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基金投资业务
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行、决策的全部权力;除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合
伙人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之事项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善意原则和商
业判断对基金的事务做出决定,并对该等决定承担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
伙事务,应当接受其他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本基金管理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其按照合伙协议第 4.2.4 条约定执行
合伙事务的范围及管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遴选、尽调,拟投项目的投
资构架安排、商业谈判等工作;已投项目的持续监控、风险防范、投后管理等工
作;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项目投资、退出方案,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相关决议;
统计分析合伙企业收益,依据本协议约定制定以现金、实物或其他财产权益分配
给各合伙人的收益分配方案及实施该方案;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管理;基金及其
相关事务的管理、控制、运行以及政策决定等事项等执行合伙事务范围。
    4、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基金的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
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
交易和业务。但有限合伙人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及
本协议约定行使其权利,不视为执行基金的事务。
    5、核心管理团队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组建核心管理团队并负责管理基金除核心管理团队成
员以外的其他参与投资管理的成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管理团队负责人在基
金存续期内持续任职于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投资和管理等事项。
    6、投资收益分配
    现金分配:
    退出项目待分配资金在扣除基金应支付的成本或者费用后,按下列原则和顺
序向全体合伙人进行本金返还、分配:


                                     8
       (1)首先向全体合伙人返还本金,以使其在基金中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本
金得以返还,全体合伙人具体取得的本金金额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计算;
       (2)本金返还后如有余额,则优先向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在基金中的实缴出
资分配门槛收益率年化 8%单利的收益,具体收益按照基金占用每位有限合伙人
实缴资金时间计算;
       (3)再进一步有余额时,应在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 20%:80%
的比例进行分配,每位有限合伙人具体取得的收益金额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计
算。
       为免歧义,各方在此一致同意:(1)上述各个分配顺序中,未实现的部分累
计进下次分配时按照上述分配顺序继续分配;(2)有限合伙人经开创融同意将其
按照合伙协议所获得超额分配收益单方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即在基金项目退出中
产生该部分超额分配收益时,由基金直接分配至普通合伙人账户,无需再经有限
合伙人经开创融另行审批同意。尽管有前述规定,该部分超额收益分配约定仅在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经开创融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其他有限合伙人仍按照协
议规定享有利益分配。
       实物分配:
       (1)原则上普通合伙人应该避免实物分配,如果普通合伙人认为非现金分
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可向合伙人大会提出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的建
议,并根据全体合伙人做出的决议执行。本协议中出现的“实物”是指现金以外,
包含有价证券在内的任何具有经济价值并可用货币估计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被
投资企业的权益和资产。如果分配实物,普通合伙人应该在分配前至少提前三(3)
个自然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有关的书面通知。
       (2)项目可分配收入中若有非现金收入的,非现金收入亦按照上述现金分
配的约定分配,但是:
       a、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
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分配;但如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判断认为非
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b、合伙企业分配非现金时,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
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


                                      9
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其他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
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合伙人另
行协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基金旨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借助专业
投资机构的优质资源和投资管理优势,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
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提升公司投资收益水平
和资本运作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
行,合作投资的主体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1)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
诺,存在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公司
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认缴出资为限对投资基金承担有限责任。
       (2)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原股东对所投资企
业的管理和运营,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
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
况,进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基金后续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
定性,亦可能面临投资基金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
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本基金的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
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将按照本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10
理人员未参与科实华盈份额的认购、未在科实华盈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将积极跟进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