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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如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 B
座 4 层公司大会议室。
    5、召集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杰。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52,92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782%。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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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47,7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7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17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8,982,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2 人,代表股份 3,8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24%。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17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4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
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9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8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9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8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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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17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2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5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23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5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9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朦、王莉香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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