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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如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9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如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芮辰                  联系电话:010-6083 3082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彬                    联系电话:010-6083 395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不适用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保荐机构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
                                         告 》( 信会 师 报 字[2022]第 ZA90478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华如科
                                         技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华如科技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
                                       深交所创业板首发上市,保荐机构拟
                                       于 2022 年下半年开始至少每半年度现
                                       场检查一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华如科技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上市,保荐机构计划 2022 年下半年
                                       开展培训。


                                   2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 部制度 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 东及实 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 务类别 重要事项
( 包 括 对外 投 资 、风 险 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
券 服 务 机构 配 合 保荐 工 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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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开发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及
                                         是        不适用
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关于稳定公司股价及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关于欺诈 发行上 市的股 份购回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关于填补 被摊薄 即期回 报的措
                                         是        不适用
施及承诺

6.关于履行 公开承 诺的约 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依法承担 赔偿或 赔偿责 任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 和规范 关联交 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 中国证监 会和本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存在以下中国
所对保荐人 或者其保 荐的公 证监会(包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
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 项及整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改情况                            2022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



                                     4
                           我公司保荐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思创医惠”)出具《关于对思创医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监管措施认定:思创医惠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与《2021 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
                           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思创医惠披露的《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
                           度收入进行了差错更正,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
                           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
                           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
                           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
                           上市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
                           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
                           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22 年 2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
                           保荐的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
                           倍健”)出具《关于对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认定:
                           汤臣倍健在收购 Life-Space Group Pty Ltd100%
                           股权和广州汤臣佰盛有限公司 46.67%股权项目中
                           存在:未充分、审慎评估并披露《电子商务法》
                           实施的重大政策风险,未如实披露标的资产实际
                           盈利与相关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商誉
                           减值测试预测的部分指标缺乏合理依据,未充分
                           披露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且减值测
                           试关于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不规范。上市公司


                                     5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 订) 》第 1.4 条 、第 2.1 条、第
                          11.11.3 条、第 11.11.6 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后,督
                          促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
                          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
                          务规则,履行诚实守信、忠实勤勉义务,保证上
                          市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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