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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如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的核查意见2022-10-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
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如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
内,对华如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
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6,37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03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372,031,1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6,785,540.13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5,245,559.87 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047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1      新一代实兵交战系统                              25,000.00            25,000.00
        复杂系统多学科协同设计与仿真
 2                                                      20,000.00            20,000.00
        试验平台
 3      共用技术研发中心                                15,000.00            15,000.00


                                         1
 4      补充营运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0,000.00             80,0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研究,公司
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新一代实兵交战系统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复杂系统多学科协同设计与仿真
 2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试验平台
 3      共用技术研发中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缓,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
发展战略需要,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持续稳定
的运行与竞争能力。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公司本
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
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全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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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全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此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
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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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芮辰               王   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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