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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如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陈运森)2023-04-26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陈运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利,全面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 2022 年度的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列席了股东大会,不存在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会议相关资料,就相关议案同与会董
事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也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认为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022 年度,本人出席相关
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陈运森         8           8           0           0           4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情况                 意见类型

                            1、《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第四届董事会   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1-6                                                                 同意
              第八次会议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及

                            报告内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第四届董事会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2022-3-15                                                                 同意
              第九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第四届董事会
2022-4-13                   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        同意
              第十次会议
                            需要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2022-7-13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第四届董事会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8-25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第四届董事会
2022-10-21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入资

                         本金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规定,
在 2022 年度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公司战略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人运用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
发展。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
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就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
保持沟通,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同时,积极与公司管
理层沟通,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审计部的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审议、发表意见,
并按照规则要求将相关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除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查外,本人还实地进行走
访调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积极了解公司现有
业务的经营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文件,以期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发生;
    (二)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五)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
                                                                 陈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