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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测测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2-07-14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
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测测试”、“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30.11倍(截至2022年7月11日,T-4日)。本次发行价格43.23元/股对应的发
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9.88倍,
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7月11日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98.88%;高于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前静态
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超出幅度为12.31%;低于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后静态市
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发行人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
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
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1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2〕748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110.00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西安西测测试

                                    1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
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
于55.00元/股(不含55.0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55.00元/股,
且申购数量小于700万股(不含7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55.00元/股,申购数量等于7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2年7月11日14:53:09:305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
除11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89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2,8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5,251,940万股的
1.005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有效认购倍数、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3.23元/股,网下发
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7月1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7月15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43.23元/股,不超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
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
资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05.50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5.00%。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05.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2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 43.23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4.9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40.8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59.8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54.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43.23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西测测
试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T-4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 30.11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 43.2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9.88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1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98.88%,存在
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3
                                                                         2021 年      2021 年
                          T-4 日收盘价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扣非前       扣非后
                          (2022 年 7 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静态市       静态市
                            11 日,元/
                                             (元/股)      (元/股)      盈率         盈率
                               股)
                                                                         (倍)       (倍)
 002967.SZ    广电计量         21.12          0.3167         0.2423       66.69        87.16
 300416.SZ    苏试试验         24.01          0.5137         0.4558       46.74        52.68
 300938.SZ    信测标准         34.00          0.7055         0.5898       48.19        57.65
 688053.SH     思科瑞          50.15          0.9706         0.9157       51.67        54.77
                               平均值                                     53.32        63.06
   资料来源:WIND 数据,截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43.2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9.88 倍,高于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前静态市盈
率的算术平均值,超出幅度为 12.31%,低于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
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①发行人所处行业政策利好。检验检测服务行业为我国重点战略性新兴产
业,从而使得检验检测行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待遇,为发行人所处的
检测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促进行业快速发展;2022年2月,中央
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军队装备试验鉴定规定》,按照面向部队、面向实战的原
则,规范了新体制新编制下军队装备试验鉴定工作的管理机制;着眼装备实战化
考核要求,调整试验鉴定工作流程,在装备全寿命周期构建了性能试验、状态鉴
定、作战试验、列装定型、在役考核的工作链路;立足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
势,改进试验鉴定工作模式,完善了紧贴实战、策略灵活、敏捷高效的工作制度,
武器装备检验检测需求大大增加,该规定的实行有利于军用装备检验检测行业
的持续快速发展。
    ②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发行人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拥有
17项专利、86项软件著作权,参与制定了《试验和导则:大型试件砂尘试验》
(GB/T 2423.61-2018)和《电工电子产品成熟度试验方法》(GB/T 37143-2018)

                                              4
两项国家标准。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行人获得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形成了可靠性试验技术、高加速寿命试验技术、大功率
微放电测试技术等多项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是国内少数几家可以开展自主可
控验证项目、低压结冰、高低温环境中雷达动态目标跟踪、卫星天线类产品低温
蠕变、爆炸性大气、微放电、功率耐受等环境与可靠性试验项目的检测机构之一。
发行人经过研究相关参数,通过结构设计与压力控制设计,可模拟火星的大气环
境,满足国家深空计划的航天器实验室试验验证需求;针对南海岛礁装备常遇到
的腐蚀问题,发行人通过调研国内外试验技术,结合我国南海岛礁气候数据与特
点,制定出符合我国南海岛礁领域使用的装备耐腐蚀性考核的试验,目前国内同
行业公司尚未有类似研究成果。
    ③发行人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发行人的服务范围涵盖航天、航空、兵
器、船舶、电子、民用飞机等多个领域及行业,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群体涵盖军工
集团、科研院所、民用飞机、电子通信等领域,客户结构多元,同时发行人在行
业内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如2020年度发行人获得了中国航天集团下属单位004、
单位008、单位093和单位111颁发的“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从下游客户的覆
盖范围来看,我国军工集团公司包括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主体,上述军
工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及科研院所均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检验检测服务的情形,
发行人下游客户的覆盖范围较广,同时单体检验检测服务客户数量随着发行人
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加。此外,发行人定期组织“客户服务月”活动,积极
推广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系在参考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基础
上,综合考虑了发行人不同于可比公司的服务领域、客户结构,具备较好的盈利
可持续性、成长空间、产品及服务等优势后确定,定价具有合理性。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7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6,524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
的 75.62%;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913,41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
的 74.51%,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593.98


                                   5
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40,054.74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43.23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91,215.30 万元,高于
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有效认购倍数、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
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
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
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 43.23 元/股、发行新股 2,110.00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为 91,215.3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10,333.53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80,881.77 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6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2年7月19日(T+2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
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7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
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


                                   7
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
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
得参与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
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
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8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第三十
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
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
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
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2 年 7 月 6 日(T-7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和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
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
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
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
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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