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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测测试: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8-1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
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测测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西测测试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西安西测
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8
号)核准,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1,1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3.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12,153,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72,972,240.00
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30,363,075.7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08,817,684.2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西
测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
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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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西测测试西安总部检测基地建设项目         21,328.44             21,328.44
 2       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              5,344.50              4,810.05
 3       西测测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16.25              3,916.25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5                      合计                      40,589.19             40,054.74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
行投入,且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新的具体投向,预计短期内仍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
置。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部分超募资金及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
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其中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投资产品的投资
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
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存使用。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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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
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正常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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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存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但不包括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西测测试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
                                   4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资
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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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鑫军             葛文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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