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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利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4-11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5,3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
 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3〕418 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5,300.00 万股,
 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17%,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
 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
 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
 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32.3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86.8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T-4 日)发布的“金属制品业(C33)”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5.26 倍,超出幅度为 243.98%;高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
 率 43.01 倍,超出幅度为 102.02%;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9.79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1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
 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重庆美利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
 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8.28 元/股(不含 38.2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8.28 元/股,
 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1,500 万股(不含 1,5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
 价格为 38.28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500 万股,且申报时间同为 2023 年 4 月
 6 日 14:47:05:466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
 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16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103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
 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92,1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
 和 9,172,420 万股的 1.004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有效认购倍数、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2.34 元/股,网下发行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4 月 1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2.34 元/股,不超


                                       2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
 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
 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06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34.233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31%。其中,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41.469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5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
 配售股份数量为 92.764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75%。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725.7664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 32.34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65.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1.3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86.8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68.5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2.34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美利信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
(C33)”。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金属制品
 业(C33)”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5.26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
      本次发行价格 32.3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86.8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243.98%,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收盘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价(2023 年                              非前静态         非后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4 月 6 日,                               市盈率           市盈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倍)           (倍)
  300134.SZ     大富科技         10.64        -0.3773        -0.4794      -28.20         -22.19
  002384.SZ     东山精密         28.80         1.0893        0.9221       26.44           31.23
  002194.SZ     武汉凡谷         11.65         0.3332        0.3273       34.96           35.59
  603348.SH     文灿股份         48.90         0.3687        0.3286       132.63         148.81
  603305.SH     旭升集团         36.00         0.6199        0.5787       58.07           62.21
                                平均值                                    39.83           43.01
     资料来源:WIND 数据,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招股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深圳国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沙博大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尚未上市,
 重庆瑞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因此均未
 纳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对比;
     注 4: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负值(大富科技)和极值(文灿股份)。

                              T-4 日收盘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价(2023 年                              非前静态         非后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4 月 6 日,                               市盈率           市盈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倍)           (倍)
  300134.SZ     大富科技         10.64         0.1049        0.0528       101.43         201.52
  002384.SZ     东山精密         28.80         1.3919        1.2557       20.69           22.94
  002194.SZ     武汉凡谷         11.65         0.4042        0.3839       28.82           30.35
  603348.SH     文灿股份         48.90         0.9297        1.0056       52.60           48.63
  603305.SH     旭升集团         36.00         1.0520        0.9813       34.22           36.69
                                平均值                                    34.08           34.65
     资料来源:WIND 数据,截至 2023 年 4 月 6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数据来源如下:武汉凡谷取自《2022 年年度报告》,旭升集团取
 自《旭升集团 2022 年年度报告》,大富科技取自《2022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区间中间值,东山精密取自
《2022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区间中间值,文灿股份取自《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区间中间值;

                                                4
    注 3:招股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深圳国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沙博大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尚未上市,
重庆瑞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因此均未
纳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对比;
    注 4: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极值(大富科技)。


     本次发行价格 32.3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86.89 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扣
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102.02%;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经审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9.79 倍,存在未来发行
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①公司收入规模连续 5 年保持增长,2022 年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业绩增长
具有可持续性
     2016 年度-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97,234.83 万元、98,908.59
万元、111,455.70 万元、137,645.59 万元、183,436.04 万元和 228,105.01 万元,
2016 年度至 2021 年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18.59%,公司营业收入连续 5 年呈增
长态势。经审阅,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317,004.32 万元,同比增长 38.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391.63 万元,同比增长 125.44%;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115.10 万元,同比增长 118.34%,
主要系 2022 年受全球 5G 基站建设及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影响,公司 5G
基站结构件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规模大幅增长,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本次定价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经审阅的归母净利润市盈率为 30.42 倍,低
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归母净利润平均市盈率 34.08 倍。此外,公司 2022 年经
审阅的非经常性损益中第四季度新购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3,785.76 万元,按照会计
准则和市场案例,该事项亦可作为经常性损益处理,若作为经常性损益,本次定
价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市盈率为
32.59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平均市盈率
34.65 倍。
     公司 5G 基站结构件业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8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 5G 基站结构件收入分别为 4,241.18 万元、23,421.99 万元、


                                              5
65,476.81 万元、67,565.10 万元和 55,541.53 万元,2018 年度至 2021 年度的年复
合增长率为 151.62%,2022 年 1-6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 83.03%。随着 5G 通信技术
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普及,5G 基站建设将持续推进,5G 基站相关结构件产品具
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公司通信领域业务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8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分别为 8,586.48 万元、14,696.99 万
元、19,920.11 万元、34,098.32 万元和 32,764.09 万元,2018 年度至 2021 年度的
年复合增长率为 58.36%,2022 年 1-6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 157.05%。当前全球新
能源汽车行业总体处于成长期较早阶段,随着全球汽车新能源化加速,新能源汽
车零部件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公司汽车领域业务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②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A.通信领域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产品结构                          客户结构
  大富科技       以滤波器为主                     主要客户为华为、爱立信、诺基亚等
                 以电子电路产品为主;精密制造领
                 域,主要产品包括移动通信基站天
                                                  主要客户为华为、小米、OPPO、爱立
  东山精密       线、滤波器等结构件及组件,新能
                                                  信等
                 源汽车散热件及精密结构件,消费
                 电子金属结构件和外观件等产品
  武汉凡谷       以双工器、滤波器为主             主要客户为华为、爱立信、诺基亚等
                                                  通信领域主要客户为爱立信、华为。
                 主要涉及通信领域和汽车领域铝     公司是爱立信通信基站铝合金压铸
                 合金精密压铸件。通信领域产品主   件全球前两大核心供应商之一,且为
   发行人
                 要为 4G、5G 通信基站机体和屏蔽   国内第一大供应商;是华为 5G 通信
                 盖等结构件                       基站铝合金压铸件业务前两大核心
                                                  供应商之一

    可比公司产品以滤波器为主,与发行人铝合金压铸件产品结构差异较大,可
比性较弱。发行人与大富科技、东山精密、武汉凡谷在客户结构上具有一定的可
比性,发行人是爱立信通信基站铝合金压铸件国内第一大供应商,是华为 5G 通
信基站铝合金压铸件业务前两大核心供应商之一,竞争优势明显。
    B.汽车领域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竞争优势比较情况如下:


                                        6
可比公司           产品结构                         客户结构                       竞争优势
                                                                             率先在大型一体化结构
                                      包括大众、奔驰、宝马、奥迪、雷诺
                                                                             件产品领域获得客户量
                                      等国际知名整车厂商,特斯拉、蔚来
           主要产品为应用于传统燃油                                          产项目定点并且完成试
                                      汽车、理想汽车、小鹏汽车、广汽新
           车和新能源汽车的发动机系                                          模的企业,并将进入产
                                      能源等新能源汽车厂商,比亚迪、吉
文灿股份   统、变速箱系统、底盘系统、                                        品量产阶段。目前拥有
                                      利、长城汽车、赛力斯等国内知名整
           制动系统、车身结构领域及                                          全球生产汽车零部件产
                                      车厂商,以及采埃孚、博世、大陆、
           其他汽车零部件等                                                  品的最大吨位 9,000T 压
                                      麦格纳、法雷奥、本特勒等全球知名
                                                                             铸机,具有领先的技术
                                      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和生产优势
                                      包括特斯拉、Rivian、Lucid、Polaris、
                                                                             聚焦新能源汽车行业,
           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新能 比亚迪、长城汽车、蔚来、理想、小
                                                                             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具有
           源汽车变速系统、传动系统、 鹏、零跑等。此外,采埃孚、法雷奥
旭升集团                                                                     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
           电池系统、悬挂系统等核心 西门子、宁德时代、赛科利、亿纬锂
                                                                             主要客户为特斯拉,收
           系统的精密机械加工零部件 能等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亦是公司的重
                                                                             入占比 30%以上
                                      要客户
                                                                           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拥
           主要涉及通信领域和汽车领                                        有 8,800T 等大吨位压铸
                                        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通信主设备
           域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                                        机的铝合金压铸企业,
                                        商和汽车整车厂及汽车零部件厂商,
           领域产品主要包括传统汽车                                        能够批量生产并稳定供
                                        包括爱立信、华为、特斯拉、比亚迪、
           的发动机系统、传动系统、转                                      应高品质的产品,在一
 发行人                                 一汽股份、神龙汽车、沃尔沃、东风
           向系统和车身系统以及新能                                        体化压铸方面具有领先
                                        汽车、长安、福特、采埃孚、伊顿、
           源汽车的电驱动系统、车身                                        优势;新能源汽车领域,
                                        爱信精机、蒂森克虏伯、哈金森和舍
           系统和电控系统的铝合金精                                        公司主要客户为特斯拉
                                        弗勒等
           密压铸件                                                        和比亚迪全球前两大新
                                                                           能源汽车厂商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在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上具有可比性;发行人与文灿
      股份系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大吨位压铸机的铝合金压铸企业,在一体化压铸方面
      具有领先优势;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发行人主要客户为特斯拉和比亚迪全球前两
      大新能源汽车厂商,旭升集团则是特斯拉单一客户占比较高,各有优势。发行人
      同时拥有一体化压铸技术优势及新能源汽车全球前两大汽车厂商的客户优势,较
      可比上市公司竞争优势显著。
           综上所述,本次定价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归母净利润市盈率,低于可比上
      市公司平均市盈率。此外,若将固定资产加计扣除作为经常性损益处理,本次定
      价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市盈率亦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
      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是爱立信通信基站铝合金压铸件国内第一大供
      应商,是华为 5G 通信基站铝合金压铸件业务前两大核心供应商之一;同时拥有
      一体化压铸技术优势及新能源汽车全球前两大汽车厂商的客户优势,竞争优势显
                                               7
著。因此,本次发行定价具有一定合理性。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28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5,740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
的 71.75%;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6,294,07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
的 68.62%,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703.97
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82,011.68 万
元,本次发行价格 32.34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171,402.00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
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有
效认购倍数、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
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
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
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
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 32.34 元/股、发行新股 5,300.00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402.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13,685.94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57,716.06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


                                      8
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
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9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4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
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
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网下投资者或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
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
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0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
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
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
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报备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择机重新启动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3 月 31 日(T-7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
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


                                    11
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
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
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1 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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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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