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作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已经仔细审阅了《深圳市 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 该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不存在指使或者协助深圳市江 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不存在指使或者协助深圳市江波龙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 见》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高 威 金红梅 谭康强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