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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波龙: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靖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含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下同)预计2023年
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与上海捷策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策创”)2023年
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5.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捷策创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为25.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2.68万元。
    2、预计公司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2023年
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00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中电港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为3,000.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484.48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
                                                             合同签订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年 2 月 28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金额或预
    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日已发生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采购测        按照市场
向关联人采                        试工         公允价格
                      捷策创                                    35.00        12.63        22.68
 购原材料                        具、治        由双方协
                                   具           商确定
                                               按照市场
向关联人销
                                 销售存        公允价格
售产品、商        中电港                                     8,000.00       306.48     2,484.48
                                 储产品        由双方协
    品
                                                商确定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
                                                                生额占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同类业   与预计金额     期及索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
                                                                务比例    差异(%)       引
                                                                (%)
                        采购测
向关联
                         试工
人采购       捷策创                 22.68          25.00        1.98%         -9.28%    不适用
                        具、治
原材料
                          具
向关联
人销售                  销售存
             中电港                2,484.48       3,000.00      0.30%      -17.18%      不适用
产品、                  储产品
 商品
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不适用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如适用)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上海捷策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捷策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04 月 14 日

注册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5 号楼 302 室-5325

法定代表人           顾培东

注册资本             2053.9368 万元
                     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
                     的开发、销售,集成电路测试技术服务,半导体元器件的生产,电子产品、
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模具、仪器仪表、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销
                     售,设备租赁(除金融业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远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捷策创 3.1108%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
                     股权,并向捷策创委派王舒翀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系
                     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
                     否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捷策创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下同)24,043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19,828 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
                     11,903 万元,净利润为 2,232 万元
                     自与捷策创合作以来,捷策创均能够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向公司交付
履约能力分析
                     产品,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09 月 28 日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注册地点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继国

注册资本             56992.5073 万元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
                     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的开发;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
                     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经营范围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及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从事
                     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   公司董事蔡靖同时担任中电港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系                   票上市规则》7.2.3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
                     否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电港经审阅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同)1,972,560.52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276,777.63 万元;2022 年营业
                     收入为 4,330,299.24 万元,净利润为 40,059.12 万元
                     中电港是行业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
履约能力分析
                     台,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捷策创芯片测试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存储芯片的测试能力和品质,
 降低测试成本,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中电港销售移动存储等存储产品,通过经销商提升公司品牌的市场拓
 展能力,快速覆盖主要市场,具有必要性。
      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
 不构成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就相关事宜我们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讨论,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在2022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总额内,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实际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
 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
决。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
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
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符合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及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关联
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