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伟岳 )2023-03-22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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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陈伟岳作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
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
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专业特长,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独立、
客观、审慎地对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6 次董事会会议,
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除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与本人有关联,已进行回避表决外,其余议案
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的基础上,会上积极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日常经营运
作及时跟踪、深入了解、认真监督。
2、股东大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人出席 3 次股东大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2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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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2
1 1.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21 年 同意
第六次会议 月 15 日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聘 请安永 华明会 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2.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
额度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4. 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5
2 5. 关于开 展外汇 套期保 值 同意
第九次会议 月 21 日
业务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1. 关于聘 请安永 华明会 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
2. 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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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使 用募集 资金置 换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独
立意见;
3. 关于调 整部分 募投项 目
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
目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4. 关于使 用部分 超募资 金
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独立意
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8
3 5. 关于使 用部分 募集资 金 同意
第十次会议 月 23 日
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
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独立意见;
6. 关于使 用部分 闲置募 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7. 关于使 用自有 资金支 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8. 关于控 股股东 及其他 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4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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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十一次会议 10 月 24 1. 关于购 买董监 高责任 险
日 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改 选公司 董事的 独
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切实履行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积极参
与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控制度的审查等工作,定期听取公司
审计内控部工作汇报。本人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核查,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协调工作,以及对公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委员,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方案进行沟通审核,有效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
职责。
3、提名委员会
2022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
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胡颖平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全面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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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行业发展趋势等相关事项。依据相关政策要求,主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
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在董事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3、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
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报告,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积
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继
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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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
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伟岳
2023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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