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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立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2022-06-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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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接受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立方”、“发行人”或
“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证券发
行”)项目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和《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
告》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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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

     (一)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接受智立方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

     民生证券为本次发行项目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为魏雄海、廖禹,其保荐业务执
业情况如下:

     魏雄海:保荐代表人,2008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先后主持或参与
了真视通、仙坛股份、博杰股份等 IPO 项目,主持或参与了博瑞传播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廖禹:保荐代表人,2004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兴森
科技、景旺电子、王子新材、青青稞酒、京泉华科技、博杰股份等 IPO 项目,主
持或参与了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云铝股份公开增发项目、东方海洋非公开
发行项目、蓝星清洗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兴蓉投资再融资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
资银行业务经验。

     民生证券本次发行项目无项目协办人,原项目协办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民生证券本次发行项目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有李宜轩、王虎、王常浩、申孟洋、
张悦。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iN-Cube Automation Co., Ltd.

     注册资本:3,070.7071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鹏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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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9 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 A 栋 1 层至 3 层

     邮政编码:518108

     电话号码:0755-36354100

     传真:0755-33525953

     互联网网址:www.incubecn.com

     电子信箱:IR@incubecn.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维修(测试)服务、生产及技
术咨询;软件开发及销售;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技术咨询;
自动化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销售;芯
片视觉检测设备,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研发、
设计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囯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
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光学仪器
设备的生产,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生产加工;芯片视觉检测设备,
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生产。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
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民生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份,其不会对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产生影响。

     除上述已说明的情况之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下列情形:

     1、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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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除本次发行外,民生证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影响本
次发行的其他利害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第一阶段:保荐项目的立项审查阶段

     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管理及质
量控制部(以下简称“业管及质控部”)负责保荐项目的立项审核及管理,对各
业务部门经过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拟承接的项目进行立项登记及审核批准。

     业管及质控部首先对项目正式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书面的立项审核
意见并下发给项目组;项目组对立项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回复后,由业管及质控部
提请召开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会议,对正式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立项审核委员会
通过对保荐项目进行事前评估,对申请立项的项目做出基本评判,以保证项目的
整体质量,从而达到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

     第二阶段:保荐项目的管理和质量控制阶段

     保荐项目执行过程中,业管及质控部对项目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
跟踪和管理,以便对项目进行事中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

     第三阶段:项目的内核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承销业务的内核审查要求,民生证券对保荐项目在正
式申报前进行内部审核,以加强项目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业务部门在申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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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前,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保荐代表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指
定的至少 2 名非该项目的专业人员共同组成项目复核小组,对全套内核申请文件
和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审核,对项目材料制作质量进行评价。

     业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当将全套内核申请文件及工作底稿提交业管及质控
部审核。对于保荐项目,业管及质控部在收到项目内核申请文件后,报内核委员
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内核办公室”)审核前,应按照公司制度要求进行内核前
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及时反馈项目组,项目组须对核查报告进行书面回复。业
管及质控部应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审阅,并出具明确验收意见;保荐项目内
核前全部履行问核程序,业管及质控部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问核工作,并形成
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由问核人员和被问核人员确认。

     业管及质控部在对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并收到项目组对核查报
告的书面回复后,制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
核会议讨论,与问核情况记录一并提交内核办公室申请内核。

     内核办公室在收到项目内核申请文件后,经初审认为符合内核会议召开条件
的,负责组织内核委员召开内核会议。内核委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在对项目文件和材料进行仔细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重点关注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尽职
调查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具备申报条件。

     民生证券所有保荐项目的发行申报材料都经由民生证券内核审查通过,并履
行公司审批程序后,方能向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申报。

     (二)保荐机构内核意见

     2021 年 3 月 3 日,民生证券召开内核会议,对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进行了审核。本次应参加内核会议
的内核委员人数为 7 人,实际参加人数为 7 人,达到规定人数。

     经审议,民生证券认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其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的法律和政策障碍。经表决,内核委
员 7 票同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内核会议 2/3 多数票通过原则,表决通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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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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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保荐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
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作为智立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如下事项做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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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等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审慎核查;在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
的风险和问题后,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
行条件,并确信发行人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其
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有关发行上市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邱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
议案》等议案,并决议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2021 年 3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发行人股份 3,070.7071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100%。该次股东大会以 3,070.7071 万股赞成、0 万股反对、0 万股弃权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
议案》,包括:1、发行股票的种类;2、每股面值;3、发行主体;4、发行数量;
5、定价方式;6、发行方式;7、承销方式;8、发行对象;9、拟上市地;10、发
行与上市时间;11、决议有效期。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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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经保荐机构逐项核查,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
件: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
事、董事会秘书、专门委员会等公司治理体系。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表决内容合法、合规。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
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是由职工代表选任的监事。公司董事、监事人
数及资格均符合法定要求。同时发行人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授权合理,与其业务分工、职责相匹配。综上,发行
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3-85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
持续经营能力。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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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依据《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发行人系由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按照账面
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7 日,至今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 3 年财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85 号);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
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发行人管理
层出具了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书面意见,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86 号),确
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经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经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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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
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
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
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取得了工商、税务、环保、海关、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无
重大违法行为证明,并查询了公开信息,取得发行人出具的承诺;保荐机构取得
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调查问卷,取得了相关人员的声明文件及公安机关出
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检索了相关监管机构的公开信息。经核查,发行人生产
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
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
为。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资料,取得了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问卷,取得了相关人员的声明文件及公
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检索了相关监管机构的公开信息。经核查,发
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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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

      一、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供需状况与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
投资规模和增速紧密相关,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变化和产业政策的影响,公司
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有一定的波动性。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
展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
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
度调整,我国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培育经济发
展的新动能,使得我国经济未来较长时期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但在现阶段我
国经济结构优化、调整过程中仍不排除短期内导致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增
速放缓或下滑,从而可能对公司的工业自动化设备与配件的需求造成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对最终来自于苹果公司的订单收入存在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苹果公司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94%、
34.93%和 47.94%。同时,苹果公司既直接与发行人签订订单,也存在通过指定
电子产品智能制造商与发行人签订订单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苹果公司及其
指定电子产品智能制造商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83%、68.82%
和 72.59%。公司存在对苹果公司及其产业链依赖的风险,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苹果公司直接及间接订单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苹果公司的直接及间接订单收入占比分别为 75.83%、68.82%
和 72.59%,收入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总体而言,目前公司来自于苹果公司
的直接及间接订单收入占比仍然较高。苹果公司对供应商有严格、复杂、长期的
认证程序,包括在技术研发能力、量产规模水平、质量控制及快速反应等方面进
行全面考核和评估。公司自成为苹果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以来,通过持续的订单销
售与其形成了长期的合作关系。苹果公司是全球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领导者及创
新者,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广大的市场;随着公司与苹果公司的合作深度及广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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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公司来源于苹果公司的直接及间接订单收入占比也维持在较高水平,使得
公司的销售客观上存在对苹果公司的依赖风险。若未来公司无法在苹果供应链的
设备制造商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苹果公司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
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2)苹果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波动的风险

     消费电子产品具有生命周期短、更新换代速度快等特点,该领域内品牌众多,
竞争激烈,同时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2019 财年、2020 财
年及 2021 财年,苹果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 2,601.74 亿美元、2,745.15 亿美元及
3,658.17 亿美元,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苹果公司
的产品创新不足,产品设计、功能特性不能够获得终端消费者的认可,或者苹果
公司的营销策略、定价策略等经营策略出现失误且在较长时间内未能进行调整,
则可能影响苹果公司产品销量,进而传导至公司的自动化设备领域,亦或苹果公
司因生产计划调整,并依据无责任取消条款取消订单,公司存在苹果公司所支付
补偿金额无法覆盖已支出成本导致项目亏损的可能,进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业务集中于以苹果为主的消费电子领域的风险

     目前及短期内,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仍将主要集中于以苹果为主的消费
电子领域。消费电子领域品牌众多,竞争激烈,同时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
变化快等特点。若苹果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的竞争力下降,或者对相关测试设备
需求下降或者公司产品不能满足消费电子领域的测试要求,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下游应用行业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7,165.56 万元、
32,973.92 万元和 46,630.41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30%、
93.29%和 85.01%,是公司收入的主要部分。

     消费电子行业是自动化设备主要的下游应用领域,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升级换
代周期越来越短,该行业近年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是,鉴于公司产品下
游应用产业相对集中,若未来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下降,行业资本支出压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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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自动化设备需求的增速及渗透率也会随之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另一方面,长期专注单一应用领域的业务扩张,容易导致公司在其他行
业的技术积累和生产经验不足,增加后续市场开拓风险,从而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86.86%、89.49%和 84.87%,前五名客户主要包括苹果公司、立讯精密、鸿海
集团、歌尔股份、Juul Labs, Inc.、思摩尔国际等全球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公司
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竞争格局及公司产能不
足情况下优先满足优质客户需求所致。若下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
重大变化,或其未来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全球经济周期性波动和贸易政策、贸易摩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8,768.18 万元、19,669.58 万元和 32,628.07
万元,占比分别为 31.08%、55.65%和 59.48%。目前全球经济仍将处于周期性波
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依然面临下滑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可能
对消费电子等行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绩。此外,因公司产品的
终端客户主要为苹果公司、Juul Labs, Inc.、Facebook、Carnival Corporation & plc、
思摩尔国际等国际知名终端品牌商,以及歌尔股份、鸿海集团、立讯精密、致伸
科技、舜宇集团、捷普集团、广达集团、普瑞姆集团等面向全球供应的知名电子
产品智能制造商。同时,公司主要供应商存在境外供应商,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
持续加深,或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加征关税、对相关原材料进行出口管制等
导致贸易摩擦加剧,可能会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
经营业绩,若相关供应商存在供货延迟或无法按时供货的风险,对发行人未来生
产经营状况亦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发的经营风险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致使我
国大多数行业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各地为应对新冠疫情采取了相关人员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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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生产等举措。目前,国内已有效控制新冠疫情的传播扩散,公司生产经营也
已正常化,但境外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若未来疫
情进一步持续、反复甚至加剧,相关国家出现大规模的停工停产现象,相关供应
商存在供货延迟或无法按时供货的风险,则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状况产
生一定不利影响。

     6、产品定价后短期内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在苹果公司等下游客户发出设备需求后的首次订单获取与报价环节,公司与
下游客户进行协商确定设备定价;除客户设计变更等主动因素导致项目成本变动,
进而导致设备价格调整外,就单个订单而言,后续一般不存在其他相关调价机制。
从长期来看,公司可以就原材料的价格上涨通过在后续订单获取阶段与客户协商
提高产品定价的方式传导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变化;但就单批次订单而言,
短期内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会对单一批次订单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公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若短期内出现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公司无法
及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向客户转嫁原材料成本,则可能存在产品定价后因原材料
价格上涨从而挤压公司产品利润空间的风险。

     7、业务成长性及业务扩展存在壁垒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以光学测试设备为主,平均收入占比在 60%以上,并
主要应用于苹果公司相关产品的光学识别、光学感应测试环节,发行人核心产品
应用领域及下游终端客户相对较为固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苹果公司及其指定电
子产品智能制造商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83%、68.82%和
72.59%,目前及短期内,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仍将主要集中于以苹果业务为主,
公司其他消费电子领域内的客户及非消费电子领域客户收入增长虽增长较快,但
整体收入占比有限。受苹果公司自身增速的限制以及苹果公司对自动化设备需求
的限制,未来业务的成长可能存在的风险。

     鉴于公司产品以非标定制化设备为主,并根据客户具体终端产品生产及更新
需求进行定制,因消费电子领域不同终端品牌以及不同行业应用领域对自动化设
备的技术要求差异,以及其测试流程、参数要求不同,所需自动化设备的具体应
用细节、参数及技术要求有所差异,公司需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差异进行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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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与研发。受资本实力、业务规模的限制,公司成立以来主要专注于单一
应用领域、核心客户的业务扩张,容易导致公司在其他行业的技术积累和生产经
验不足,增加后续市场开拓的难度及风险。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业务扩展
壁垒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展及可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

     8、进口原材料供给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境外厂商生产的重要原材料主要为光电元器件,
具体类型包括工业相机、镜头、光谱仪、能量分析模组等,上述原材料的采购规
模较大,且在产品中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光电元器件的金
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3.48%、63.64%及 56.23%,且其中涉及向境外供应
商采购的原材料占该类材料的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61.04%、56.40%和 39.23%。
若出现主要境外供应商停止向发行人供货等情况导致重要原材料采购周期变长、
价格剧烈波动或无法顺利进口,且公司未能合理采取调整生产销售安排、修改产
品设计、寻找替代性方案等措施进行有效应对,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三)技术升级迭代和失密的风险

     公司所属的高端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创新是
驱动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技术优先战略也是公司发展之根本,经
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各项核心技术已在移动终
端、可穿戴设备、电子烟、汽车电子、工业电子等行业或领域实现了深度和广泛
的应用。近年来,公司下游的消费电子领域终端品牌技术进步较快、技术迭代频
率高,新技术应用层出不穷,领先品牌厂商全力争先用技术为产品赋能,增强产
品的核心竞争力,对上游自动化设备产品的持续研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
司未来在新型技术研发方向上出现误判,未能及时跟进更为有效的新的技术路线,
研发成果产业化严重未达到预期,则公司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可能会受阻,或
者如出现已有核心技术失密和扩散,导致公司技术领先优势的弱化甚至难以保持,
进而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订单流失、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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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276.28 万元、6,946.64 万
元和 14,950.01 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67.37%、29.52%和 44.35%,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6.43%、19.65%和 27.26%。最近一期末,公司应
收账款增长明显,主要原因系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达 28,193.77 万元,收入对应
的部分应收账款尚处于信用期内所致。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并与公司保持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资信状况良好,历史回款记录良好。但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应
收账款规模可能随之增加,导致营运资金占用规模增大,从而给公司带来一定的
营运资金压力和经营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 2019 年适用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享受企业所得
税 12.50%的优惠税率,2020 年及 2021 年适用高新技术企业 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子公司添之慧、智动精密、智宬捷及孙公司上海深鹏
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此外,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
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上述主要税收优惠
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08%、10.67%和 10.46%。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所得
                                           912.10          997.96         1,091.80
           税优惠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38.58           38.66           21.10
        软件退税优惠                       374.97          123.04          530.32
        税收优惠合计                      1,325.65        1,159.66        1,643.22
           利润总额                      12,677.26       10,864.26        7,793.68
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比例                10.46%          10.67%          21.08%

     公司于 2020 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政策法
规,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或相应的税收优惠条件,可享受相应的税收
优惠政策。在公司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时,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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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存在重大障碍,公司享
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可持续性较高。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到期后未被持
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未来国家关于小微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软件销
售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无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将
对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公司出口业务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
动的影响较为明显。汇率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影响产品出口的
价格竞争力,人民币升值将一定程度削弱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另一
方面汇兑损益将造成公司业绩波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8,768.18 万元、19,669.58 万元和 32,628.07
万元,占比分别为 31.08%、55.65%和 59.48%,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1.41 万元、
503.74 万元和 108.22 万元。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在各年间均呈现一定
程度的波动趋势,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及复杂化,受国内外经济、政治等
多重因素共同影响。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则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9.17%、
51.68%和 41.2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且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项目产生的效益难以在短期内与净资产的增长幅
度匹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快速增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5、产品毛利率波动或下降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以新制自动化设备的销售收入为主,占比平均在 70%以上。报
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3.45%、51.10%和 40.93%,新制自动化设备毛
利率分别为 53.66%、48.72%和 37.28%。2021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
降,主要是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光学识别测试设备及自动化组装设备占比上升进而
导致的新制自动化设备毛利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在深耕消费电子行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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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化业务的同时,不断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宽产品的行业应用领域;公司立
足于自动化测试业务,不断扩充新的设备产品线,积极扩大自动化组装设备收入
规模。公司新制自动化设备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其产品毛利率受下游客户对具
体设备产品功能要求、综合技术含量、终端产品迭代、交期、市场竞争环境等因
素影响。随着公司新客户、新行业、新产品的持续开拓,公司收入的客户结构、
产品结构及行业结构将更加丰富和完善,相应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假如公司
不能通过技术创新、工艺革新等措施增强技术水平,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提升
客户需求响应速度,以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或者未来随着同行业竞争对手数量
的增多及规模的扩大,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导致行业整体毛利率水平下降,公
司核心产品光学测试设备以及新制自动化设备整体毛利率将存在一定波动或下
降的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及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邱鹏、关巍、黄剑锋合计直接及
间接控制公司 93.2970%的股份。且邱鹏任公司董事长,关巍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黄剑锋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管理有一定的
决定权。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
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则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

     此外,虽然公司已完善了法人治理机制,制定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的内部
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但仍可能发生不按制度执行的情况。随着公司快速发展,
业务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
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影响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设备产能提升项目旨在扩大公司现有相
关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自动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盈利能力。自动化设备产能提升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能将得到大幅提升,尽管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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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在后期运行过程中市场环境等因素也可能不断的出现变化,若下游市场环境出
现不利变化或是市场开拓不力,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募投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市场情况以及目前公司相关产品的价格、成本、
费用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合理的测算。

     但是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为预测性信息,经济效益是否能够
如期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
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在无法实现募集资金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3、规模快速扩大的管理风险

     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投产,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资产规模和员工数量将迅
速扩大,公司将面临人才储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内部管理、资本运作等方
面的问题。如果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和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应对公司内外部
环境变化,则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绩效产生不利影响。

     4、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大幅增加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按
照公司现行的折旧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1,897.60 万元折
旧摊销费用,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未能达到预期效益,非流动资产折旧摊
销的大幅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在取得相关审批后将进行
市场化发行。成功的市场化发行取决于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内资
本市场行情、发行时的股票行情、投资者对于股价未来走势判断以及投资者对于
创业板企业的预计估值。如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在因认
购不足等原因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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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1、工业自动化设备呈现高精度化、高集成化的趋势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工业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制造业向着高、精、
尖方向发展,因此高精度、高效率、高性能已是自动化制造的必然发展趋势。而
要实现这些目标,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重要性将凸显出来。

     自动化装备技术集中并融合了多个专业学科,涉及的技术包括激光技术、各
种模拟量及数字传感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数据采集及分析处理技术、制造过
程管理化数据传输技术、精密机械加工技术等,融合的学科包括材料、力学、机
械设计与制造、电路、气压控制、通信技术和计算机应用及软件编程、光学、声
学、计量等诸多学科,专业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发展自动
化技术,可以带动众多的技术向前发展,进而带动整个工业的调整。

     2、工业自动化设备国产化进程加快,呈现进口替代趋势

     近几年,我国在国外发达国家把持关键技术和国内厂商缺乏竞争力的双重压
力下,不断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在自动化装备制造的投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推进技术产业化,加快自动化装备国产化进程。

     随着政策的推进,技术的创新,国产工业自动化设备制造业市场规模将不断
扩大,进口替代趋势越发明显。

     3、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使企业加快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

     工业自动化设备生产线是指以自动化测试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为核心,以
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媒介,将所有设备高效连接而形成的大型自动化柔性生产
线。它是高端装备的典型代表,是发展先进制造技术,实现生产线的数字化、网
络化和智能化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工业基础,其最大优势在
于解决生产的高效性和一致性问题,成为产业结构调整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后工业时代,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部门,工
业由低端向高端发展,技术密集型和高端装备产业的占比加大。在结构调整过程
中,实现转型的企业将能获取更多的市场机会和优惠政策,与之相反,高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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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污染、低效率的企业将面临淘汰的境地。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促使企业加快提
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工业企业通过大量运用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来实现提高生
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效果。可以预见,自动化装备作为实现先进制造业的基础
和前提,必将在电子、机械、汽车、医药、电力设备、交通运输、能源、化工等
诸多行业中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4、高端装备领域国产化需求迫切,技术实力成为未来竞争的关键要素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自动化设备制造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面临着核心技
术储备不足,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领域,高端装备领域国产化水平低的严峻形
势。

     高端装备领域是以高新技术为引领,处于价值链高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决
定着整个产业链综合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引擎。大
力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是提升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抢占
未来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由制
造业大国向强国转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此,《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
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将高端装备制造业作为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助力
高端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高端装备领域国产化需求迫切。

     在这样的背景下,掌握自动化核心技术,推进高端装备国产化成为我国自动
化行业增强综合竞争力,力争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因此在政策鼓励、市场需求
迫切的情况下,未来业内企业的竞争将体现为技术积累的竞争,技术实力将成为
未来竞争的关键要素。

     (二)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自动化行业,如今能够为多个行业智能制造系统、
精益和自动化生产体系提供定制化专业解决方案。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完成了从
人才到技术的积累,构建了成熟的研发体系,具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时提供
技术服务的能力。公司构建了包容开放的企业文化和国际化的经营理念,有助于
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

     1、研发及技术优势

     自动化设备制造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的领先性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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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竞争能力。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技术水平的提升,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逐
步形成了公司的研发及技术优势。

     (1)多点共振式的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定制化特点,产品需完全按照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
自动化设备产品用于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生产及组装生产过程,设备是否能够满
足客户需求、是否能够按照交期足量提供、是否能够快速响应设备问题以及设备
自身的稳定性、可靠性等直接影响了下游客户的产品质量和出货周期。

     公司建立了以研发部门为中枢、业务部门为支撑、技术服务部门为触角的创
新研发体系,形成售前、售中及售后多点交叉共振的研发模式,进而有效地保障
公司向客户及时、快速地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自动化设备。

     研发部门主要负责规划公司技术发展方向、研发并推广前沿技术以及为客户
的具体定制化需求集中提供技术输出、完成项目技术攻坚等;业务部门主要负责
客户项目争取以及与客户项目有关的设备及技术需求的构建与引导,搭建客户需
求与公司技术研发的桥梁,为研发部门的技术研发及产品方案设计提供及时、有
效的反馈。公司技术服务部门除了一般的产品售后和设备运维服务外,还提供项
目管理服务,派驻专业、资深的工程师为客户提供长周期、多项目、跨区域的产
线整体协助管理与支持服务。在此过程中,公司能够与客户建立产品与技术的深
度链接,进而熟悉客户产线设备使用习惯以及反馈现有设备的不足,及时了解客
户的技术新方向、产品新动态、设备新需求,通过将技术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客户
需求先发优势及项目管理服务中的产线运作全局观优势,传导至研发阶段,形成
研发靶向思维,进而减少研发弯路,提高研发效率。

     公司拥有一批资深的研发与应用技术专家及团队,具备丰富的检测、测试及
装配领域经验。公司主要技术人员均拥有 10 年以上自动化行业工作经验。公司
研发团队由精密机械、电子、软件、自动化控制、光学与机器视觉等专业人员组
成,优质高效的研发团队为公司持续创新奠定良好的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拥有研发及技术人员 192 人,占员工总数的 31.74%。。

     (2)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先进技术优势

     1)公司在自动化设备性能关键指标方面的底层核心技术储备丰富,筑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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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明显

     精度、速度、稳定性是工业自动化设备性能的关键指标,自动化设备关键性
能指标的提升,离不开机器视觉、精密机械设计、精密运动控制、核心算法以及
完善的测试技术。公司围绕关键指标不断积累工业自动化底层核心技术,形成业
务发展的核心源动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在新产品开发和新
工艺改造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研究成果。在机器视觉与光学相关技术方面,公司
先后开发了光学成像球面分布属性测试技术、光学感应灵敏度标定测试技术、光
学测量与校准技术、成像模组自动调焦技术等核心技术;精密机械设计方面,公
司先后开发了高稳定性成像模组定位技术、振动模拟仿真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
在精密运动控制方面,公司先后开发了精密滑台及相关机构组件技术、精密装配
技术等。

     自动化设备相关的底层技术的持续提升,有效地提高了公司设备的精度、速
度及稳定性。例如,通过综合运用精密机械设计、精密运动控制、振动抑制、核
心算法,能够使得相关设备运转性能达到两轴相交误差<20μm、定位精度可达 30"
(1°=3,600"),在速度为 90°/s 的情况下,电机整定耗时仅 30ms,运转过程中
的振动<0.001 重力加速度;通过运用光学感应灵敏度标定测试技术,相关测试设
备能够实现下游产品的灵敏度一致性达到 99.95%;通过运用光学测量与校准技
术,能够确保相关测试设备三维成像精度、灵敏度提升至亚毫米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专利 94 项,其中包括 10 项发明专利、
83 项实用新型专利、1 项外观设计专利,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58 项,软件产
品证书 6 项,具有先进的技术实力。

     公司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突出,2013 年取得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员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深 R-2013-1688);公司自 2014 年
起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20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并取
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1000)。2020 年 3 月,公司被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授予“广东省微电子精密封装及测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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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公司被广东省知识产权协会授予“2020 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称号;2021 年,公司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2)公司抓住核心技术通用性较强的优势,跨行业业务开拓初见成效

     公司各项核心技术具有通用性较强的优势,应用领域已从移动终端、可穿戴
设备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领域扩张至电子烟、工业电子、半导体等行业领域,跨
行业业务开拓初见成效。近年来,公司将机器视觉及图像处理、复杂系统运动控
制和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等领域与智能制造行业相结合,研究开发适用于多种自
动化装配与检测生产线的技术及软件,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公司以核心技术为
支撑,深入挖掘现有应用领域客户需求,并开发了 Facebook 等新客户,同时灵
活应用各种技术组合满足不同行业客户个性化需求,开拓了 Juul Labs, Inc.、
Carnival Corporation & plc 及度亘激光等电子烟、工业电子及半导体行业客户,
进一步拓宽了核心技术的行业应用领域。

     (3)精密制造工艺优势

     公司始终贯彻 IPD 设计思路,坚持自主研发制造工艺、分析材料特性、追踪
行业先进制造技术,并积极借鉴、吸收和研究行业领先的制造理念。公司通过自
主开发工业设计平台,在结合多轴编程加工技术,以及工程力学、材料力学等学
科知识基础上,通过定制化的 ERP 及信息化管理系统,不断优化核心零部件加
工工艺,提高加工精度和效率,为下游行业提供了高精密高品质的相关产品。精
密机械加工方面,公司于 2019 年通过了航空航天行业 AS9100D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掌握了高精度零部件的精密加工技术;凭借多年精密运动控制平台自研与生
产设计经验,公司获得全球知名超高精度运动控制平台制造商瑞士施耐博格公司
的青睐,双方于 2020 年共同出资设立深圳施耐博格,在纳米级运动控制平台领
域进行深度合作,为公司未来进入超高精度自动化测试及组装领域建立坚实基础。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深耕自动化行业多年,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高效的生产能力、良好的
研发实力及优质的售后服务,与中下游相关行业的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包括苹果公司、Juul Labs, Inc.、Facebook、思摩尔国际等全球知名
高科技公司,以及歌尔股份、鸿海集团、立讯精密、致伸科技、舜宇集团、捷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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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广达集团等全球知名电子产品智能制造商。通过多年与国际知名客户的合
作,公司对终端厂商的产品设计理念、质量标准、管理流程、制造工艺等具有全
面和深入的理解,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同。优质客户对供应链的选定有着严格的
标准和程序,公司将跟随原有客户的规模扩张而共同成长,同时提升公司产品品
牌和市场知名度,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下游终端客户以消费电子行业品牌客户为主,该类客户每年的新产品发
布会时间较为固定,产品发布前一段时间内对设备需求量较大。设备的及时按需
交付直接影响了下游客户的产能爬坡,对于其全年销售计划的实现至关重要。因
此,消费电子行业的特点对上游设备供应商的研发设计、交付响应能力提出了较
为严苛的需求,自动化设备制造业厂商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直接影响着企
业的市场竞争力。

     由于自动化设备的生产要考虑具体项目的自动化程度、功能需求、生产流程、
制造工艺、场地布局等因素,厂商在对客户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后,才能开展研发
和制造工作。这对自动化设备厂商的需求转化能力和快速交付能力提出了高要求。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具备多年自动化设备行业经验,对产品设计、生产
流程及安装调试等自动化导入环节有深刻的理解,能够对上述需求做出快速准确
的判断,不断完善产品策划和方案设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完善的供应
链系统,能够及时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所需的产品及服务。公司能够根据客户需求
及生产特点开展定制化研发与设计,并依赖强大的生产运营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完
成产品交付。同时,公司重视前瞻性的技术研发,通过研发对客户需求进行引导,
进一步缩短研发时间,有效提升响应速度。

     4、技术服务优势

     公司根据客户分布特点,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球的技术服务网络。公司拥有一
支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主要为客户提供全天候产品维保服务、产线运维服务和
项目管理服务等。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扎实的技术知识和丰
富的从业经验。技术服务过程中,公司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向客户产线派驻各类
工程师,并及时提供设备预防性维护、操作培训及设备故障处理、产品预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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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验证等一系列服务。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除了协助客户解决日常售后及运维管
理问题外,还可及时发现公司自动化设备实际运行中的潜在问题和未来需求。公
司通过技术服务保障了客户的产线运作效率,另一方面可为公司产品预研提供指
引方向,使公司及时对产品进行优化,更好地契合客户需求。

     5、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方面,公司不断引进国
内外高端人才,为现有人才队伍注入新的活力,保持团队的持久创新力;另一方
面,公司不断完善内部人才培养和管理体制,改进和创新内部人才的培养开发、
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等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
相结合的人才梯队建设模式促进了人才结构的合理化,公司员工涵盖市场营销、
项目管理、研发设计、生产运营等专业领域,公司在人力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正逐
步显现。公司业务和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具有多年自动化行业从业经历,对客户需
求有深刻理解,能够准确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上
市公司或大型国际化公司的工作经验,决策层面上保持着开放、高效、专业的管
理风格,能够前瞻性的把握行业发展动向,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发展规
划,从而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6、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公司先后通过
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AS9100D 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完备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质量控制不仅覆盖产品设计、
原材料采购、生产装配及售后服务等业务流程,还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供应商管
理、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支持流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了产品
和服务的质量。此外,公司十分重视质量管理团队的建设,通过培训增强员工质
量意识及业务水平,引入影像测量仪、激光干涉仪、三坐标测量机、分光测试仪
等高精度仪器,高度控制公司产品质量,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落实。

     (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巩固和提升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增强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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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企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工业自动化设备业务基础上的扩产
及研发中心升级,有利于增强现有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公司对市场需求的综合
供应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经营战略的实现,将结合公司在工业自
动化领域的多年积累,拟通过对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改造,构建新一代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及品牌的智立方自动化设备系列产品。该产品系列的技术升级和研发,
是公司满足市场技术发展趋势、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实力、保证产品竞争实力的重
要手段。

     公司是一家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的自动化设备制造业企业,设计研发能力是公
司赖以生存的立身之本,同时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研发能力的
提升是未来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为保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维系公司产品技术
水平的持续先进性,公司有必要将在本领域的关键技术进行深度凝练和持续开发,
归纳一套可支撑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各个业务线产品应用质量的通用模块和研发
体系,从而夯实公司的技术研发及应用基础,实现公司技术水平的全面升级。

     为保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维系公司产品技术水平的持续先进性,公司有必
要将在本领域的关键技术进行深度凝练和持续开发,归纳一套可支撑公司业务发
展,提升各个业务线产品应用质量的通用模块和研发体系,从而夯实公司的技术
研发及应用基础,实现公司技术水平的全面升级。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且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运用有利于增强发行人竞争力,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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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其他事项的核查意见与说明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规性的核查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相关技术资料、经营资料、财务资料等,详细分析了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了相关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
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核查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资料等文件,
并与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均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
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发行人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进行了分析,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备合理性,拟
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承诺事项符合《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三、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并将承诺函的内容与《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修改〈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比照,
分析了承诺函的合规性。同时,保荐机构查阅上述对象针对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所
提出相应的约束措施的内容,对该等约束措施的及时性、有效性及可操作性进行
了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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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均已做出承诺,承诺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内容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若发生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情形,出具
承诺的相关责任主体已提出相应的约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及时、有效,具备可
操作性,能够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受到重大侵害。

      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次发行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
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保荐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发行过程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除依法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发行中,发行人除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
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审计机构、验资机构,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
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
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财务专项核查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
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 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
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的有关要求,保荐机
构对发行人报告期的财务会计信息开展了全面核查工作,对发行人报告期可能造
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重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确保发行人财务会计
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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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核查过程中,保荐机构对主要客户、供应商执行访谈程序和函证程序,
获取并查阅主要客户、供应商工商登记资料或公开文件、发行人银行账户流水、
账簿明细及原始单据等文件,并综合运用抽样、分析性复核、细节测试等审计措
施对发行人报告期财务会计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收入及盈利真实,
不存在人为调节、粉饰业绩等财务造假的情形。

      六、关于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
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
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重
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是主要来自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七、关于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股东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不存
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发行人股
东深圳群智方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不涉及由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的情形,不属于需要履行备案程序的
私募基金。

     附件: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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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保荐代表人:
                          魏雄海                   廖    禹



     内核负责人:
                          袁志和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王学春



     保荐业务负责人:
                              王学春



     保荐机构总经理(代行):
                                        熊雷鸣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代行):
                                              景    忠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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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兹授权本公司员工魏雄海、廖禹两位同志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公司发行上
市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各项保荐工作事宜。

     截至本授权书出具日:

     一、截至目前,除本项目外,魏雄海、廖禹无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的主板及
创业板在审企业。

     二、最近 3 年内魏雄海、廖禹作为保荐代表人,均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
管措施,亦均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三、最近 3 年,魏雄海担任过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项目(已于 2021 年 12 月发行)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廖禹担任过珠海博杰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0 年 2 月发行)的签字保荐
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和本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魏雄海、廖禹承诺
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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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魏雄海                     廖   禹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代行):
                                          景    忠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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