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公司监事吕富超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
行核实,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除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授予激励
对象相符。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次
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
外籍员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4、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以2023年1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经
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吕富超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