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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立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1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智立方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雄海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禹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文件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文件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 培 训 次 数                                                    1次
( 2) 培 训 日 期                                           2023 年 2 月 8 日
                                                             上市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人员关于职权职责、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
                                                                   求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无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无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            是                     不适用
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和措施                  是                     不适用
4.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消除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不适用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魏雄海                 廖     禹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