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10
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4月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41,717,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1,717,762元(含
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合计转增20,858,88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2,576,643股。本年度不送红股。鉴
于上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94.2762万元变更为6,257.6643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94.2762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57.6643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94.2762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257.6643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章程》变
更情况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
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