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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凡拓数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2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资料
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向关联方广州虚拟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
力,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伍穗颖、王筠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此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担保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了便利,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经核查,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年初预计金额。公
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
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3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
意将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地区、行
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旭东、徐勇、余洁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