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在本说明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维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维 海德、股份公司、维海德股 指 海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份 深圳市维海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维海德技术 维海德有限、有限公司 指 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成都维海德 指 成都维海德科技有限公司 鹏创软件 指 深圳市鹏创软件有限公司 深圳市维海投资有限公司(由深圳市维海软件有限公 维海投资 指 司更名而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说明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3-1 一、公司股本演变情况简表 时 间 注册资本 历史沿革 概 况 由杨祖栋、王艳、郭宾 3 名自然人共同以 维海德有限 2008 年 5 月 100 万元 货币出资成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缴 设立 50 万元 股东杨祖栋、王艳、郭宾按持股比例各自 2010 年 5 月 100 万元 实缴出资 以货币实缴合计 50 万元,本次出资后,实 收资本为 100 万元 杨祖栋、王艳、郭宾按原持股比例各自以 有限公司第 2011 年 7 月 200 万元 货币增资合计 1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一次增资 200 万元 股东杨祖栋、王艳、郭宾分别向新股东陈 第一次股权 2011 年 12 月 200 万元 涛转让股权,陈涛持股 51%,成为公司控 转让 股股东 第二次股权 股东杨祖栋向股东陈涛转让 12%的股权, 2014 年 10 月 200 万元 转让 转让后,陈涛持股 63% 第三次股权 股东杨祖栋向股东陈涛转让 8.01%的股 2016 年 4 月 200 万元 转让 权,转让后,陈涛持股 71.01% 公司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为 整体改制设 2016 年 8 月 2,000 万元 基础,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 立股份公司 更为 2,000 万元,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股份公司第 维海投资对维海德增资,增资后维海投资 2016 年 9 月 2,500 万元 一次增资 持股比例为 20% 公司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 2017 年 2 月 2,500 万元 份转让系统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挂牌 股份公司第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员 2017 年 9 月 2,749 万元 二次增资 工发行股票进行股权激励 资本公积转 以公司股本 2,749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2018 年 6 月 4,948.2 万元 增股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 股 股份公司第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员 2019 年 8 月 5,055.2 万元 三次增资 工发行股票进行股权激励 公司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激励对象转让 挂牌期间转 陈涛、王艳所持有的维海德股份,由于公 2020 年 6 月 5,055.2 万元 让 司挂牌后未进行过交易,需要通过集合竞 价交易形成交易价格。股东王艳转让 4-3-2 时 间 注册资本 历史沿革 概 况 1,000 股,其中 999 股经集中撮合后由交 易方张春颖取得,1 股经集中撮合后由交 易方杨静取得 股东杨静通过集合竞价转让 1 股,经集中 挂牌期间转 撮合后由交易方王云取得 1 股;股东张春 2020 年 7 月 5,055.2 万元 让 颖通过集合竞价转让 999 股,经集中撮合 后由交易方杨莹取得 999 股 股份公司第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员 2020 年 9 月 5,205.2 万元 四次增资 工发行股票进行股权激励 二、公司股本演变的具体情况 (一)2008 年,公司前身维海德有限设立 2008 年 5 月 29 日,公司前身维海德有限由自然人杨祖栋、郭宾、王艳共同 出资设立。维海德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杨祖栋以货币认缴 34 万元,郭宾以货币认缴 33 万元,王艳以货币认缴 33 万元。根据当时的《公司 章程》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首期出资额 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付,并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50%,因此杨祖栋、郭宾、王艳 分别缴付了首期出资,分别为 17.00 万元、16.50 万元、16.50 万元。 2008 年 4 月 22 日,深圳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 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深计恒内验字[2008]第 018 号)。 维海德有限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1 杨祖栋 34.00 34.00% 17.00 17.00% 货币 2 郭宾 33.00 33.00% 16.50 16.50% 货币 3 王艳 33.00 33.00% 16.50 16.50% 货币 合计 100.00 100.00% 50.00 50.00% 2008 年 5 月 29 日,维海德有限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4-3-3 (二)2010 年,维海德有限缴足出资 2010 年 4 月 2 日,维海德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 50 万 元增加至 100 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0 年 5 月 6 日,深圳鹏飞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事项进行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深鹏飞内验字[2010]第 E015 号)。 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后,维海德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杨祖栋 34.00 34.00 34.00% 货币 2 郭宾 33.00 33.00 33.00% 货币 3 王艳 33.00 33.00 33.00% 货币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010 年 5 月 31 日,维海德有限完成了本次实收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三)2011 年,维海德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6 月 10 日,维海德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200 万元,由原股东杨祖栋、郭宾、王艳按原出资比例认购新增 100 万元注册资本。 2011 年 7 月 6 日,深圳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诚华所验字[2011]099 号)。 本次增资后,维海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杨祖栋 68.00 68.00 34.00% 2 郭宾 66.00 66.00 33.00% 3 王艳 66.00 66.00 33.00%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2011 年 7 月 8 日,维海德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4-3-4 (四)2011 年,维海德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2 日,维海德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杨祖栋以 18 万元转 让 9%的股权给陈涛;王艳以 18 万元转让 9%的股权给陈涛;同意公司原股东郭 宾以 1 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公司 33%的股权转让给陈涛,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 权。同时决议同意选举陈涛为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2011 年 12 月 7 日, 陈涛与杨祖栋、王艳、郭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见证,见证书编号为:JZ20111207101。 本次股权转让后,维海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涛 102.00 102.00 51.00% 2 杨祖栋 50.00 50.00 25.00% 3 王艳 48.00 48.00 24.00%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2011 年 12 月 26 日,维海德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股东郭宾与陈涛为夫妻关系,因此,郭宾以 1 元的价格转让 33%的股权给陈 涛的行为不存在定价不公允的问题。 (五)2014 年,维海德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0 月 21 日,维海德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杨祖栋将 其持有的公司 12%股权以 2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涛,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4 年 10 月 24 日,杨祖栋与陈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见证,见证书编号为:JZ20141024133。 本次股权转让后,维海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涛 126.00 126.00 63.00% 2 王艳 48.00 48.00 24.00% 3 杨祖栋 26.00 26.00 13.00%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4-3-5 2014 年 10 月 30 日,维海德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六)2016 年,维海德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 月 6 日,维海德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杨祖栋将其 持有的公司 8.01%股权以 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涛,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6 年 3 月 23 日,杨祖栋与陈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见证,见证书编号为:JZ20160323288。 本次股权转让后,维海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涛 142.02 142.02 71.01% 2 王艳 48.00 48.00 24.00% 3 杨祖栋 9.98 9.98 4.99%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2016 年 4 月 14 日,维海德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在本次股权转让中,杨祖栋向陈涛转让的 8.01%股权对应原始出资额为 16.02 万元,实际转让以 200 万元作价,溢价 183.98 万元,应按 20%缴纳个人所 得税 36.796 万元。杨祖栋已依法缴纳该项税费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 税证明。 (七)2016 年,维海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48410043 号),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维 海德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35,079,097.37 元。 2016 年 6 月 21 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书》(中 广信评报字[2016]第 340 号),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 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维海德有限的 净资产评估值为 36,915,168.96 元。 2016 年 6 月 21 日,维海德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深圳市维 4-3-6 海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暨变更公司 形式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合为股份 公司的股本总额。同日,维海德有限原股东签署了《关于深圳市维海德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约定 按照各自持有维海德有限的股权比例不变的原则将维海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7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6]48410010 号),对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截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折合的股本 20,000,000.00 元。 2016 年 7 月 6 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代表 100%表决权的全体发起人 陈涛、王艳、杨祖栋同意维海德有限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35,079,097.37 元,按 1:0.5701 的折股比例折为股本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剩余 15,079,097.37 元转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了公司董事及股东监事。 公司改制后,维海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陈涛 1,420.20 71.01% 净资产折股 2 王艳 480.00 24.00% 净资产折股 3 杨祖栋 99.80 4.99% 净资产折股 合计 2,000.00 100.00% 2016 年 8 月 3 日,维海德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八)2016 年,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7 月 6 日,维海投资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按每股 1.754 元的价格 共计出资 877 万元认购维海德 500 万股。 2016 年 7 月 22 日,股份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的股本由 4-3-7 2,000 万股增加至 2,500 万股,新增股本 500 万股由维海投资全额认购。本次增 资以维海德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754 元为定价基础,由 维海投资按每股 1.754 元的价格共计出资 877 万元认购全部新增股份,其中:500 万元作为公司股本,溢价部分作为公司资本公积。 2016 年 8 月 25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事项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410011 号)。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500 万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涛 1420.20 56.81% 2 维海投资 500.00 20.00% 3 王艳 480.00 19.20% 4 杨祖栋 99.80 3.99% 合计 2,500.00 100.00% 2016 年 9 月 13 日,维海德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九)2017 年,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7 年 2 月 15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844 号),同 意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正式 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维海德”,证券代码 871053。 (十)2017 年,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向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公司核心员工发行股票,本次增资以维海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定价基础,确定发行价格为每股 2.37 元。 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4-3-8 序 支付方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认购数量(股) 支付对价(元) 号 式 1 柴亚伟 董事 970,000 2,298,900.00 现金 2 陈立武 董事副总经理 770,000 1,824,900.00 现金 欧阳典 3 硬件总工程师、核心员工 500,000 1,185,000.00 现金 勇 4 吴文娟 财务总监、核心员工 200,000 474,000.00 现金 5 杨莹 董事、董事会秘书 50,000 118,500.00 现金 合计 2,490,000 5,901,300.00 2017 年 6 月 1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事项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387 号)。经验证,截至 2017 年 6 月 7 日止,维海德已收到陈立武、杨莹、柴亚伟、欧阳典勇、吴文娟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249 万元。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749 万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涛 1,420.20 51.66% 2 维海投资 500.00 18.19% 3 王艳 480.00 17.46% 4 杨祖栋 99.80 3.63% 5 柴亚伟 97.00 3.53% 6 陈立武 77.00 2.80% 7 欧阳典勇 50.00 1.82% 8 吴文娟 20.00 0.73% 9 杨莹 5.00 0.18% 合计 2,749.00 100.00% 2017 年 9 月 4 日,维海德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十一)2018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股本 2,749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 股本为 4,948.20 万股。 4-3-9 本次增资后,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涛 2,556.36 51.66% 2 维海投资 900.00 18.19% 3 王艳 864.00 17.46% 4 杨祖栋 179.64 3.63% 5 柴亚伟 174.60 3.53% 6 陈立武 138.60 2.80% 7 欧阳典勇 90.00 1.82% 8 吴文娟 36.00 0.73% 9 杨莹 9.00 0.18% 合计 4,948.20 100.00% 2018 年 6 月 29 日,维海德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0 年 12 月 28 日,大华会计师对本次转增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857 号)。 (十二)2019 年,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向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公司核心员工发行股票,本次增资以维海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定价基础,确定发行价格为 3 元/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由 4,948.20 万股增加至 5,055.20 万股,新增股本 107 万股,由吕家龙、白东升、 陈立武、吴文娟、杨莹认购。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认购数量(股) 支付对价(元) 支付方式 1 吕家龙 副总经理 500,000 1,500,000.00 现金 摄像机产品线总经 2 白东升 500,000 1,500,000.00 现金 理、核心员工 3 陈立武 董事、副总经理 50,000 150,000.00 现金 4 吴文娟 财务总监 10,000 30,000.00 现金 5 杨莹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000 30,000.00 现金 合计 1,070,000 3,210,000.00 4-3-10 2019 年 7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事项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85 号)。 本次增资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涛 2,556.36 50.57% 2 维海投资 900.00 17.80% 3 王艳 864.00 17.09% 4 杨祖栋 179.64 3.55% 5 柴亚伟 174.60 3.45% 6 陈立武 143.60 2.84% 7 欧阳典勇 90.00 1.78% 8 白东升 50.00 0.99% 9 吕家龙 50.00 0.99% 10 吴文娟 37.00 0.73% 11 杨莹 10.00 0.20% 合计 5,055.20 100.00% 2019 年 8 月 22 日,维海德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十三)2020 年,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0 年 6 月 30 日、7 月 1 日,公司股东在股转系统的股权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出让方 受让方 交易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股) 交易方式 1 2020.6.30 王艳 张春颖 999 11.13 集合竞价 2 2020.6.30 王艳 杨静 1 11.13 集合竞价 3 2020.7.1 杨静 王云 1 16.00 集合竞价 4 2020.7.1 张春颖 杨莹 999 22.26 集合竞价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公告了《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 方案(草案)》,其中第二种股权激励方式为“激励对象受让陈涛、王艳持有维海 德的股份”。公司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激励对象转让陈涛、王艳所持有的维海 德股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 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 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 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由 4-3-11 于公司挂牌后未进行过交易,需要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形成交易价格后方能进行大 宗交易。 2020 年 6 月 30 日,股东王艳拟向受激励对象先出售 1,000 股维海德股份。 但由于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相应股份最终以 11.13 元/股的价格被其他方买入, 其中 999 股经集中撮合后由交易方张春颖取得,1 股经集中撮合后由交易方杨静 取得。2020 年 7 月 1 日,股东杨静通过集合竞价转让 1 股,经集中撮合后由交 易方王云取得 1 股,交易价格为 16.00 元/股;股东张春颖通过集合竞价转让 999 股,经集中撮合后由交易方杨莹取得 999 股,交易价格为 22.26 元/股。 上述交易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陈涛 25,563,600 50.57% 2 维海投资 9,000,000 17.80% 3 王艳 8,639,000 17.09% 4 杨祖栋 1,796,400 3.55% 5 柴亚伟 1,746,000 3.45% 6 陈立武 1,436,000 2.84% 7 欧阳典勇 900,000 1.78% 8 吕家龙 500,000 0.99% 9 白东升 500,000 0.99% 10 吴文娟 370,000 0.73% 11 杨莹 100,999 0.20% 12 王云 1 0.00% 合计 50,552,000 100.00% (十四)2020 年,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同意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员工发行股票,本次增资以维海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定价基础,确定发行价格 3.90 元/股。发行后 公司的股本由 5,055.20 万股增加至 5,205.20 万股,新增股本 150 万股,由陈立 武、吕家龙、吴文娟、白东升认购。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明细如下: 4-3-12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认购数量(股) 支付对价(元) 支付方式 1 陈立武 董事、副总经理 500,000 1,950,000.00 现金 2 吕家龙 副总经理 500,000 1,950,000.00 现金 3 吴文娟 财务总监、核心员工 250,000 975,000.00 现金 摄像机产品线总经 4 白东升 250,000 975,000.00 现金 理、核心员工 合计 1,500,000 5,850,000.00 2020 年 9 月 1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事项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566 号)。 本次增资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陈涛 25,563,600 49.11% 2 维海投资 9,000,000 17.29% 3 王艳 8,639,000 16.60% 4 陈立武 1,936,000 3.72% 5 杨祖栋 1,796,400 3.45% 6 柴亚伟 1,746,000 3.35% 7 吕家龙 1,000,000 1.92% 8 欧阳典勇 900,000 1.73% 9 白东升 750,000 1.44% 10 吴文娟 620,000 1.19% 11 杨莹 100,999 0.19% 12 王云 1 0.00% 合计 52,052,000 100.00% 2020 年 9 月 29 日,维海德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阅,确认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 况的说明所陈述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4-3-13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 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 陈涛 史立庆 陈立武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杨莹 柴亚伟 陈丹东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刘超 陈友春 全体监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楚文 欧阳典勇 刘燕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吕家龙 吴文娟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