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
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
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结合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实施环境等因素,公司本次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是合理的、必
要的,符合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及整体战略规划,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及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
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