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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海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3-02-07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898,544.00 股,限售期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60,000.00 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69,412,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52,950,5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461,4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股份数
量为 898,544.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 6 个月,该部分限售
股将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898,544 股,约
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8%。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98,5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7,069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       898,544.00          1.29          898,544.00                 0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2,950,544.00       76.28    -898,544.00 52,052,000.00          74.99
  首发前限售股     52,052,000.00       74.99                  52,052,000.00        74.99
  首发后限售股        898,544.00         1.29   -898,544.00            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61,456.00       23.72    +898,544.00 17,360,000.00          25.01
三、总股本         69,412,000.00       100.00                 69,412,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海德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
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