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2022-09-21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0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
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等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 01A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
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9、特别提示:根据公司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
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0 月 9 日 17:00 前)
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参会当日需提供 24 小时内核酸阴
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
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2.议案披露情况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1.00 √
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 √
2.00
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3.00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4.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7)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4.01 √
则》
4.02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4.03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4.04 √
度》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
4.05 √
度》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4.06 √
度》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4.07 √
度》
上述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议案3.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
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电子邮件进行登记;本次
股东大会请恕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01A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敬请参考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敬
请参考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敬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敬请参考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4)信函或电子邮件敬请于2022年10月8日(星期六)17:00前送达公司或
公司邮箱方为有效登记。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但出席会
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
事项。
6.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英武
(2)联系电话:0769-85358915
(3)传真号码:0769-85358915
(4)邮寄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01A证券部(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5)邮箱地址:cwdg@wcon.com
(6)其他事项: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敬请见
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328
投票简称:维峰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0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维
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
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
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
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形式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1.00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
2.00 √
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3.00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
记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4.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的议案 象 的 子 议 案
数:7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
4.01 √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
4.02 √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
4.03 √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
4.04 √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
4.05 √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
4.06 √
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
4.07 √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
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
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代理人有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注:
1.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中的一项,在
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
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 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单位持有贵公司股票(股票
代码:301328),现登记参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单位:股)
是否本人出席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