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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峰电子: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9-21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7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9
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
    为扩大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整体生产产
能,进一步夯实产品研发及模具加工、生产、组立的能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
力与后续发展动力,计划在衡阳市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
子公司”),衡阳子公司拟投资总额为1,000万元。
    本次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的
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维峰电子(广东)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
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
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上述闲置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时限内行
使相关投资决策以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
维康”)拟与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千灯政府”)签订《昆山维康
电子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昆山维
康拟在千灯镇范围内变更经营地址并投资建设高端精密连接器及相关线缆组合
的研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出让金、设备、建
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投资不低于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项目用
地位于千灯镇汶浦路南侧、龚巷路西侧,用地面积约30.15亩。(具体面积以实
际测绘为准)项目用地为集体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不少于30年,地块出让总价
为人民币4,200 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变更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
执照,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相关人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
型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修订后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相关制度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
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6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7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
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