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4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
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的召开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并根据自身情况,完成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扩大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整体生产产
能,贴近服务公司在江浙皖一带的重要客户,提高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知名度,
公司计划在合肥市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更好的服务公司重要战略客户,进一
步密切与战略客户的商务合作。同时,为进一步把握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的市场
需求,积极拥抱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对高频高速连接器带来的市场机遇,持续丰
富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的产品品类,以期更好更深入的把握国产化替代的市场机遇,
公司计划在东莞市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本次计划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
的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维峰电子(广东)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尚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