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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峰电子: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
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
于2023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注:公司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津贴标准按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执行,即12.00万元/年(含税)。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
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其
他相关配套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
体工作职务,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配套
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
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其他
相关配套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
奖金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具体核发依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