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
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
于2023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注:公司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津贴标准按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执行,即12.00万元/年(含税)。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
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其
他相关配套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
体工作职务,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配套
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
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其他
相关配套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
奖金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具体核发依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