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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峰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 01A 维峰电子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3、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 司 《 2022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
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 司 《 2022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
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公司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募集资
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
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
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
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付家军先生、龙德智先生和李建国先生均回避表决。
    公司 2022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了《关于制定<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付家军先生、龙德智先生和李建国先生均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制订<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昆山维康”)增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
要,可以进一步增强昆山维康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关于本次增资事项的总体安排。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 司 《 关 于 向 全 资子 公司 增资 的公 告》 具体 内容 详见 同日 披 露于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属实并符合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的协议约定,公司 2022 年度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且必要的,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情形,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确认以及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体安排。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6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的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2、审议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
合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
其相应职责和义务。
    关联监事付家军先生、龙德智先生和李建国先生回避表决。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