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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峰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旭明)2023-04-1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谭旭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2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务。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
议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
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
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本人当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任职
期间,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2
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2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1 次,实际出席次数 1 次,
不存在缺席等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0 次,实际列席股东大
会会议 1 次。
    本人认为: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决策程序
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
发生。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公司
董事会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
司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
真审查,并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 2022 年度任职
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时查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对公司的已经披露的历年财务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内容进行了审阅,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
制等事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为后续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做
好基本功。
    2022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时
查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了解公司相关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津贴及薪酬方案历年情况,为后续履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充分准备。
    2022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时查阅公
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任职要求,对照核查公司相关人员任职情况,为后续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的责任与义务做好相关知识储备。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除了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
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董事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要
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旭明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