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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熵基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22-11-17  

                        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熵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的508名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均与公司或分公司、子公司存在聘用、雇佣或劳动关系。

    4、截至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508 名激励对象 265.59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