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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熵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31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规定,我们作为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事前审阅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资料后,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实际生产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公司与
相关关联人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
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
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董秀琴、卓淑燕、庞春霖

                                                 2022 年 12 月 30 日